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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浙财监督〔2018〕26号)要求,台州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在2018年12月3日-7日,对临海市财政局、天台县财政局、仙居县财政局和三门县财政局2016-2017年度台州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1.被检查单位:临海市财政局
检查发现主要问题:(1)2016年度30万元扶贫资金分配不及时。2016年10月31日下达《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扶贫资金的通知》(台财农发〔2016〕31号),临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17年2月20日下达,两者相差112天。(2)档案缺少项目跟踪监控资料.临海市财政局、临海市扶贫办应对扶贫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但缺少相关佐证资料。
2.被检查单位:天台县财政局
检查发现主要问题:(1)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扶贫业务档案已按档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归档,检查发现“天台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中审批单位不完整,缺少财政部门审批意见和盖章。(2)缺少项目跟踪监控档案资料.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扶贫办应对扶贫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但缺少相关佐证资料。
3.被检查单位:仙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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