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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土告字[2020]037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0]0020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地上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台土告字[2020]037号 | 集聚区(高新区)体育场路北侧、经五路西侧地块 | 41844 | 41844平方米(其中,地块一:15184平方米,地块二:25358平方米;地块三(地下空间)1302平方米) | 住宅 | ≤93246㎡ | ≤30% | 居住建筑27米-70米 | >1.0、≤2.3 | ≥30% | 70年 | 54200 | 10840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120200000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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