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统计办、台州经济开发区统计分局,局各处(室、中心):
《台州市统计业务联审辅导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台州市统计业务联审辅导工作制度(试行)
为深入推进全市统计“双强双型”建设,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与统计调查对象的联系,全面准确及时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统计业务联审辅导工作制度。
一、联审辅导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统计方法制度、监测评价体系为依据,以实事求是、应统尽统、提高统计数据及监测评价质量为目标,以开展“强基层、强基础”活动和“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为载体,通过加强上下及部门沟通、加强业务交流、加强定向辅导,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和统计基础建设,促进统计管理职能和方法制度有效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统计队伍工作能力和统计工作整体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联审辅导工作的目的意义
1.通过对统计调查单位(包括部门、企业、村居、社区等,下同)相关统计数据的联审,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调查和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主要统计指标间的匹配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数据逼近真实;
2.通过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基础台账、原始记录等统计资料的检查指导,规范基层统计工作行为和流程,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3.通过各级统计部门与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面对面的审核、评估、交流、辅导,促进各级统计人员加深对统计指标、方法制度的理解,及时完善和落实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提升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通过各级统计部门与统计调查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检查、交流、辅导机制,促进统计部门工作重心前移和统计管理职能落实,及时掌握统计调查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和数据实情,更好分析把握社会经济形势。
三、联审辅导的对象及责任
1.企业、村居(社区):主要对象是承担统计数据报送的投资单位、“四上”企业和样点单位等。由乡镇(街道)统计中心为主负责联审辅导,县级统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指导,并定期联合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开展联审辅导。市统计部门根据需要有重点地开展联审辅导。
2.部门统计:主要对象是统计数据提供单位,或是承担统计业务指导职责的部门。由市、县、乡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负责联审辅导。
3.统计部门:主要对象是下级统计业务处(科)室及统计工作人员。由上级统计部门专业对口处(科)室负责联审辅导。
四、联审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统计数据分析评估。(1)通过区域间、行业间指标数据,以及与相关考核评价目标的比较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提升措施;(2)通过指标间匹配性分析,查找统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正措施;(3)通过影响GDP核算和监测评价相关指标的数值分析,查找潜力和不足,研究落实改进方法;(4)通过与统计调查单位的原始资料对比分析和座谈,审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掌握企业数据实情和生产经营形势,研判发展走势。
2.统计基础分析评估。(1)审查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是否齐全、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包括统计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证、投资项目所需要的相关凭证等资料),督促、指导完善统计基础;(2)审查统计制度是否落实、统计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全面反映企业各环节生产经营状况,督促、指导完善相关统计制度;(3)检查各项指标的统计边界是否明确、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边界一致,督促、指导规范投入产出统计边界;(4)审查“一套表”栏目填报是否科学、规范,督促、指导报表填写;(5)审查企业行业划分是否合理、是否与主营业务相符,督促、指导合理分类。
3.方法制度分析评估。(1)检查分析统计单位进、退库是否及时,督促、指导完善名录库更新机制;(2)分析评估各产业活动状况是否统计完全,督促、指导完善相关统计方法;(3)检查各项指标、方法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得到掌握和落实,督促、指导细化方法、优化技术支持、强化培训。
五、联审辅导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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