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防雷安全工作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市发生较大雷击事故33起,其中仅7月份发生17起,致死1人,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为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安全事故,从源头上严把防雷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台州耀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详见附件)为2015年市本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制度,落实本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防雷安全管理员;落实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工作,主动按时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对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建立防雷安全档案,将本单位防雷安全制度、各年度定期安全检测报告和防雷装置自查、维护登记表等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其它未列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应严格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做好本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
附件:台州市本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台州市气象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
台州市本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49家)
一、宾馆饭店(3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85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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