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规范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与监测工作,根据《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浙农经发〔2015〕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修改。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农业局
201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6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