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发改收费〔2016〕145号
台州市发改委关于台州经济开发区道路
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市基投公司、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台智停〔2016〕4号)悉。为缓解台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交通和停车压力,提高临时占道停车点的使用效率和周转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台州市区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运行成本、市场供求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和区域分类
台州经济开发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区域分类管理,收费范围和区域分类由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发布。根据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台州经济开发区停车收费区域分类划分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6]45号),确定对台州经济开发区主要路段实行分类收费管理,并划分了三类区域停车收费范围。
一类区域停车收费范围:东至机场路(枫南路-东海大道),南至东海大道(机场路-中心大道),西至中心大道(东海大道-白云山西路),北至白云山路、市府大道(白云山路-东环大道)、东环大道(市府大道-枫南路)、枫南路(东环大道-机场路);包括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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