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6年4月5日
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化民政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大民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工作决策部署。要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要求。要深刻领会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两个没有变”的反腐决心,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足够自信”,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准确把握中央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反腐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全面树立“党建”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强化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推进落实、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民主集中制,切实以严格的政治生活强化党员的党性锻炼。抓好“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增强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入党审批,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
(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学习教育,把党章和党纪党规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的内容、内涵,自觉遵守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好选人用人的程序关和监督关,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的《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严格把握动议、民主推荐、考察、任职等环节程序要求,选拔和使用各个方面的优秀人才。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和任前公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人事部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干部交流、退出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局机关公务员日常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确保报告事项完整准确。严格执行考核办法、请销假制度、因公护照管理办法、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若干规定等,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做到违反必纠。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完善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制度,廉政约话和日常提醒谈话相结合,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
三、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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