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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科学、有效地加强统计工作,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对统计工作的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市委“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赋予的统计责任和义务,全面建立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全方位推进各领域、各层面的统计工作,努力做到精准管理、精准统计、精准服务,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责任原则。各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做统计”(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法律义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认真行使“管统计”(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统计工作)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同步落实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和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水平。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切实履行统计调查、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依法统计原则。严格依法“做统计”和“管统计”,严禁指令报送、计划报送、弄虚作假以及将统计机构列入统计指标目标考核等违反统计法律纪律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统计秩序。强化统计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防统计失信风险。大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三)应统尽统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认真查找和补齐应统尽统方面存在的短板,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漏统问题。加强统计知识普及,开展全员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知统计、懂统计、用统计,促进经济社会活动成果应统尽统。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得到全面统计。
(四)促进发展原则。统计数据最终来自于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线不动摇,强化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的分析、预警,坚持以统计数据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施策,促进发展,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
三、工作责任
(一)县(市、区)政府的统计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既抓经济,又抓统计”的总体要求,建立领导班子统计工作分工负责制,动员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经济主体,合力做好“经济报表”。要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落实部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监管责任。按照统计基本单位培育、入库需要,健全政务信息交换机制和分工协作机制,保障新增规模法人企业和投资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入库。要充分发挥政府统计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解决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发挥部门合力作用。要运用好经济形势分析会,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揭示出的问题,及时查找经济发展短板,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加强全员统计能力建设,增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的业务能力,重视统计业务干部的培养、配备。要全面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普及宣传,提升全员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
(二)部门统计工作责任。
1. 部门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要落实班子分工责任。主要领导对本系统的统计工作和本行业的指标数据质量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工作合力。要健全本系统的统计工作制度。具有全行业统计职能的部门,要按“五个有”(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处<科>室、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和有一套全行业的统计制度)要求,配强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工作网络,落实统计责任,保障统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建立本部门行业指标数据和行业经济形势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制度,加强对主要指标及市场数据的跟踪分析,及时开展对本行业企业的政策帮扶和业务督导,规范企业财务制度、账外业务记录和数据报送行为,保障行业经济成果得到客观全面统计。要加强新增单位和投资项目的入库统计工作。发改、经信、科技、农业、林业、商务、海洋渔业、旅游、经济合作等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和“小升规”扶持力度,加强对统计单位的潜力排查、培育及其相关信息报送,积极引导经济活动单位法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活动单位的法人登记;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和纳税报表,确保新增经济活动单位和投资项目及时发现、及时入库统计。
2. 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各部门统计机构要加强统计业务建设,及时掌握本部门相关指标的统计方法制度及其变化动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系统掌握、运用统计方法制度的水平。要认真做好本系统相关指标的统计工作,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规范统计流程,完善基层统计基础台账,加强数据报送跟踪和业务辅导,保障数据质量。要加强统计分析、预警,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及时提供统计预警和决策参谋意见。
(三)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直接联系村居、企业等基层单位的优势,全面落实统计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本辖区经济和统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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