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直各有关学校,椒江、黄岩、路桥区财政局,椒江、黄岩、路桥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财教〔2016〕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市区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省定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状况、专业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从2016年开始,调整市区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校某专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定基本标准*地区差异系数*专业差异系数*其他系数
(一)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定基本标准为2500元/生*年。
(二)地区差异系数。参照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关于两类地区分类办法执行,市区目前为二类地区,系数为1.2。
(三)专业差异系数。对不同类型的专业,根据其教学特点和办学成本等因素,确定三类不同的专业差异系数。
一类:旅游服务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和其他类,系数为0.8。
二类:轻纺食品类、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信息技术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交通运输类、土木水利类、石油化工类,系数为1.1。
三类:加工制造类、文化艺术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系数为1.2。
新设立专业系数按相近专业类别参照执行。
(四)其他系数。主要是规模系数、质量系数、办学特色系数。由各区自行确定。
(五)对个别采用特殊办学形式(如电视教学、函授教学)的中职学校,鉴于其办学成本较低,学生人数较多,不实行中职学校财政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其财政经费拨款按现行体制执行。公办高等教育学校举办的中专部,其经费纳入该高等教育学校的部门综合预算统一保障。
二、公用经费是中等职业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本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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