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人社办发〔2016〕57号
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6〕67号)精神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务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动公开行政决策信息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决策过程和结果信息(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做好审核转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开审核主体、审核依据和最终的审批主体等事项(法规处牵头,专技处、职建处配合)。
(三)推进行政审批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依法有序进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法规处牵头)。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项目、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改造经办流程并集中向社会公布。(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五)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政策申领条件和程序、补贴管理和审批情况等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的促进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就业局牵头,人才市场配合)。
(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目录等信息(社保局、医保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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