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产业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幕墙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建筑幕墙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台州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决定开展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从本月开始开展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前期先报送书面材料。
一、信用评价申报评价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按照《台州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进行自评,打印计分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每月10日前报企业注册地(台州市外企业向企业驻台办公场所所在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二)县市区初评:企业注册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申请材料,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初评,于每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汇总报市局。
(三)市局评价:市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再次进行评审,在当月20日前完成审查并将信用结果公示,对信用分数及等级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公示期结束后,市局将当月信用结果发布公告。
(四)市、县(市、区)两级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时需要现场确认的,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核查。
二、信用评价资料
(一)台州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表一式贰份。
(二)信用评价相关证明附件资料壹份。上报市局时需加盖县(市、区)原件复核章。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
(一)企业上报时间:每月10号之前。
(二)县市区汇总上报时间:当月15号之前。
(三)每月信用结果公示时间:当月20号。
(四)每月信用结果公布时间:公示期结束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采用纸质上报,待幕墙信用评价系统测试完毕后,再通过系统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通知辖区相关企业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吴宛坚,联系电话:88517921。信用评价工作QQ群:487967089,相关申报表格可在QQ群下载。
附件:台州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表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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