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台州市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管理,保证企业试验室更好发挥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作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台州市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资质标准》(台建规〔2007〕124号)同时废止。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0日
台州市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试验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二)具有250m2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180m2,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试验工作需要。
二、技术力量和装备
(一)试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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