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做好我市体育公共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使宣传报道更好地服务于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台州市体育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
一、原则要求
本着有利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按照时效性原则、诚信原则、人本原则、沟通原则,积极主动处理突发事件、准确把握舆论导向,遵守工作纪律,讲究问题处理方法,对突发事件开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及时、有序的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市体育系统各种非法集会、游行、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社会其他人员针对我委的示威、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针对本机关干部职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他散布谣言等影响本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干部职工生活秩序或可能会引发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本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损害的事件。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害事件。包括我局管辖权之内的建筑物倒塌,触电、火灾等事故以及影响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灾难事故等。
(四)自然灾害事件。指对我局本级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三、应急措施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对于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机关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均要及时向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是受理报告、先期处置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在遭受突发事件后,在现场的机关干部或第一知情人(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或委领导报告,委应急小组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还应立即将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先期处置措施等有关信息、请求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按规定时限报告市政府。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后续情况报告。
(二)突发事件引导管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小组应及时迅速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原因、事态现状、处理进展情况,积极开展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在第一时间用事件真相引导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避免媒体从其它渠道获取片面、虚假,甚至错误的信息误导大众,或对事件进行渲染与炒作。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统一由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负责,有效引导舆论,促使信息畅通。
1、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包括常规和特殊的发言、参与决策的制定及决策信息战略的制定、处理媒介的询问、安排新闻界的采访、安排新闻发布会的会务筹备活动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