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9年,台州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围绕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要求,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2019年,我委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先后2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讲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对履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分配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法制培训。向各处室分发《行政诉讼案例选编》等法制刊物,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着力提高全委人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制度。2019年至今共审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10多项,协同各处室完成“三统一”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分别对台州市政府及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并着力落实。
2.完善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2019年至今对体改处、财金处等处室对外签订的9件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提出10多项审查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合同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了合同法律风险和经济责任。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答复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至今共对23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件进行法制审查,对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文书格式、行政救济权告知、法律适用等提出10多项修改意见,确保公开行为合法准确,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了台州市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修订了《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制度》《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文件,出台了《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额内咨询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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