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高速公路服务区:
现将《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9日
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复工复产,有效提升服务区优良的综合环境和服务品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浙交发函〔2020〕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秩序安全、绿化管理等内容的专项集中整治,通过督查、暗访、限时整改、通报等形式,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全面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高品质服务区。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副局长童连生为组长,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李慧为副组长,郭成建、林宗国、周昀中、卢胜为成员的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宗国兼任。
三、实施范围
台州辖区内各高速公路服务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专项整治月”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全市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分别负责本区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紧紧围绕问题易发的“关键点”、“薄弱点”、“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
1.服务区自查。各服务区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综合环境整治内容清单》开展“清单式”量化排查,汇总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交通局。
2.联合督查。在各服务区自查结束后,以高速路政大队及运管稽查日常监管为主,工作领导小组以周(7天)为周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改通知书》,要求服务区提交《**服务区整改通知回执》,限期整改完成。
(三)完成验收阶段(7月1日—7月4日)。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历次督查情况为主要依据,着重对问题部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五、具体任务
(一)完善服务设施,加强维护改造。对公共卫生间、停车场、餐饮、商超、加油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和故障的,应及时配置、更换和维修,确保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运行正常。停车场区域要做到地面平整、标志标线清晰、醒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