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公安局、邮政公司:
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夯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根据《台州市深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就近办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台市委办发〔2019〕46 号),现就推进全市公安交管业务下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应放尽放、应进尽进”的原则,推动更多公安交管业务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实现交管业务“就近办、多点办”“最多跑一次”。
二、具体任务
(一)梳理下延事项。根据事项办理情况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实条件,市公安局对交管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制订下延事项清单;对条件暂不具备的事项,可等条件成熟后再予下延。第一批下延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二)明确办理方式。有条件的重点乡镇(街道),设立交管窗口,可采取户籍民警+交管协警的方式;其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采取户籍民警+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员的方式,受理办理交管业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