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施工合同履约检查组,于今年11月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和检查的通知》(台建〔2020〕49号)工作安排及“双随机”工作要求,检查组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的基础上,对椒江、路桥、仙居3个区域随机抽查了各2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6个项目合计建筑面积71.69万平方米,合同价款20.18亿元,涉及建设单位6家、施工单位6家、监理单位6家。检查组在听取参建各方对受检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介绍后,对施工、监理合同订立、履约,工程变更办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工程款的支付、民工工资支付、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等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台账,对各方主体进行评价打分,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本次评价结果好的占33%、较好的占62.5%、一般的占4%、无差评。
总体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参建各方高度重视工程合同管理,积极贯彻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履约日益严谨规范;依据合同办事,按照合同条款主动对工程实施控制意识越来越强;工程款支付基本按照合同履行,发包人违法分包行为、承包人违法转包行为基本杜绝;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较好。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办理不规范、不及时,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高,还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发包方
1.部分工程的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和期限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要求单列支付。工程变更及按合同约定的市场价格波动差价未计入当期应付工程款支付现象仍然存在。
2.部分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条款不严谨。如仙居公园望府住宅项目在合同中各方联络人均未填写;结算方法在合同中约定不够具体详细;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实际按形象进度支付等。
3.涉及费用、工期等变更签证不规范、不及时现象普遍存在。年初各相关主管部门为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所发布的有关工期、防疫专项经费等指导性意见,尚有部分工程项目未落到实处。
(二)承包方
1.部分工程项目未建立民工工资应急预案。部分工程承包人内部资料不规范,部分技术资料存在代签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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