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8年第8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于9月30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各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内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省局列名大企业的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务服务和管理工作。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办公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邮政编码:318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等工作;负责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特殊对象的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具体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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