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8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邮政编码:318000。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另设纬一路办公区,办公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邮政编码: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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