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统一编号: | ZJJC01-2020-0019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2018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规定2018版》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叠排排屋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44平方米,联排排屋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80平方米”。
二、《技术规定2018版》第五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商业、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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