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市区土地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传导压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开放型高能级中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经营性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计划调控。增强市区经营性用地统筹调控能力,统一编制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做地及资金保障“四个计划”,统筹安排各区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结构、规模、时序,加强“四个计划”刚性管理,“四个计划”列入各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市区范围内所有商业、办公、住宅、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供应由市政府委托各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审批,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备案。其中,绿心范围内按行政区域分别委托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审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79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