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以来,龙泉市紧紧围绕丽水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并于2017年6月顺利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在龙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龙泉市龙渊街道大洋社区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叶学明等2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奋力拼搏,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龙泉市创卫工作行政奖励集体及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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