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精神,结合丽水实际,现就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质量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施《丽水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以来,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应清醒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相比,我市还存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仍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极大地影响着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为此,市政府决定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实现质量水平的实质性提升和跨越。这对于提升我市区域经济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优先”、“以质取胜”的观念,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提质扩量增效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四大质量”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服务等手段,建立健全与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机制,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市,为建设生态文明与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保障。
(三)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和全民的质量观,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物质化”发展向“人本化”发展转变,通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等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等五大体系,推进质量创新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基础工程、质量文化工程、质量平安工程、质量服务工程、质量信用工程、质量绩效工程等八项工程,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促使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三大战略、健全五大体系,强化质量基础
(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质量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搭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实施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能支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成标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注重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与经营模式创新的结合,形成创新合力,实现质量创新。到2015年,实施100项关键共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培育100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6万件(其中国际注册0.15万件),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长一倍,专利技术实施率进一步提高。
(五)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产品为名牌培育导向,围绕农业发展“831工程”、工业发展“811工程”和服务业发展“851工程”的实施,制定和实施品牌发展规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各类品牌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借助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的优势,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品牌研讨会等形式,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创建品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到2015年,累计培育创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浙江区域名牌3个,浙江服务名牌10个,浙江名牌产品70个,驰名商标3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50件,丽水市著名商标220个,丽水名牌150个;创建一批品牌质量示范乡镇。
(六)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质量基础工程。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方便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信息。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争取更多的标准“话语权”。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快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业(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争取每年推动一批企业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制订一批地方服务质量规范、推动一批重点服务业企业制定与实施服务企业标准。围绕发展现代建筑业,大力推广建筑业标准化,开展争创“标准化工地”活动。到2015年,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项以上,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块状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30%以上,建设10个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质量文化工程。塑造具有丽水特色的城市质量文化,大力倡导全面、全程、全民质量观。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发挥政府质量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有企业自身特色、实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构筑企业质量文化。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根据实际分别导入5S、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码、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
(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质量平安工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认证认可、资质认定、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产品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服务行业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设备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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