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许多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法定和约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用鲜血乃至生命捍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平安丽水”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人物,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蔡赟、陈卫星、黄英俊、阙祖发、吴海平、吴建伟、徐时海、徐志平、叶朝华、叶振杰、张和平、郑李宗等12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授予蔡赟、黄英俊、阙祖发、吴建伟、徐志平、郑李宗等6位同志“丽水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各壹万元,授予陈卫星、吴海平、徐时海、叶朝华、叶振杰、张和平等6位同志“丽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各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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