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核定市文广出版局提出的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处),现予公布。
文物是悠久历史的物证和文化传承的载体,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我市落实“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要求,加快推进“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丽水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lishuishi/2021/0603/246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