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通过创新青少年运动员培训模式,依托有关中小学校,实施教体结合,加强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少体校)建设,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在第十五届省运会等重大比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然而,市少体校在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青少年运动员训练和学习保障不到位等困难。为完善和深化教体结合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市少体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体育强市为目标,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和奥运争光计划;以人才强体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和体育资源整合,创新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美丽幸福新丽水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定位
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教体结合模式,把市少体校打造成为全市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主阵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的主渠道,进而带动各县(市、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的全面提升,力争在第十六届省运会和各类省级及以上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为全市人民争光。
三、管理体制
继续实行以市少体校为龙头、“一县一重点”的业余训练布局模式。市少体校依托全市有关学校,按照定点就读的管理模式,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实行读训结合。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管理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市队县办项目管理体制参照执行。
四、办学规模
市少体校布局人数为430人,采取相对集中、分散办学的模式,小学部和初中部分别设在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处州中学、囿山小学、城北小学、大洋路学校、天宁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花园中学,高中部设在丽水中学、丽水学院附中、缙云中学、丽水二中、丽水职业高中、丽水文元高级中学(筹),训练点设在莲都小学、囿山小学、梅山中学、天宁小学、刘英小学、中山小学。
市队县办项目布局人数为257人,其中龙泉36人、缙云45人、松阳26人、青田40人、庆元20人、遂昌34人、云和20人、景宁36人。
五、部门职责
市少体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及学校的工作,确保市少体校运动员招生、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等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学校的职责如下:
(一)市体育局。
1.负责做好市少体校年度工作、周期工作的绩效评价与考核等工作。
2.会同市教育局对市少体校布局学校和训练点体育兼职教练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
3.负责监督与制定市少体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制度、规定。
4.负责成立市少体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监督市少体校运动员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5.负责市少体校各项训练、比赛、教练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生活管理及学生违规违纪处理。
6.指导和监督市少体校专项经费的预算、使用及管理。
7.充分利用场馆设施建立集训练、生活二集中的运动员训练基地,提升训练平台。
8.负责对接落实高水平优秀教练员引进的政策、资金、住房、人才待遇等保障工作。
(二)市教育局。
1.协同市体育局制定市少体校跨县(市、区)招生相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监督市少体校招生及录取工作。
2.负责市少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师资配备、教师培训和相关管理。
3.负责制定学校兼职教练员的管理办法,量化业余训练工作量和成绩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4.负责协调相关布局学校,保证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生活等工作。
5.按照高中布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落实市少体校运动员(除违规违纪外)的初升高工作。
6.负责制定市少体校运动员文化成绩评估办法。
7.协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退队回原籍的市少体校运动员的就读工作。
(三)市发改委。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达市少体校各年度招生计划。
(四)市财政局。
1.按规定核拨市少体校专项经费,做好市少体校各布局学校和训练点相关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划拨工作。
2.指导和监督市少体校资金使用及各项财务活动。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做好市队县办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落实训练场地、教学设施、食宿条件、文化教师及相应管理人员等工作。 配合做好市少体校招生工作,积极向市少体校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六、政策保障
(一)每年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单独下达市少体校招生计划,市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招生实施跨县(市、区)招生。市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高中招生人数不占相应学校招生指标。
(二)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保障市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相关布局学校相应的专职教练员、体育教师、文化教师的人员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时可根据岗位特点适当调整招聘方式。各级人才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体育教练纳入高层次人才序列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市少体校和市队县办项目的教学、训练、器材设施等各项经费纳入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对民办布局学校减免运动员学费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四)对在体育竞赛及运动员培养输送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本意见自2015年7月15日起施行,2011年6月21日实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少体校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1〕40号)同时废止。
附件: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丽水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市少体校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项目布局
全市共布局21项。其中:
1.市少体校布局项目为田径、游泳、跆拳道、足球、赛艇、皮划艇、羽毛球、篮球、拳击、航海模型、轮滑、国际跳棋等12项。
2.市队县办项目为龙泉排球(含沙排)、缙云武术套路、松阳皮划艇、青田武术散打、摔跤、云和武术散打、射箭、击剑、遂昌乒乓球、庆元举重、景宁田径,共10项。
3.单列项目:网球。
二、布局规模
(一)布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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