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四好农村路”是指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是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决策部署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深化认识、聚焦问题、创新体制、完善政策,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最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会精神,进行专题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交通改善了,丽水可视为昆山”“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资源的价值已经而且并将继续显现出来”谆谆教导,以“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紧扣全省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及加快推进“1210”交通强省行动等工作要求,围绕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打造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改革创新开路,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全力实施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3年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成为我市的一张金名片,实现“联城、联乡、联村、联景、联心,更畅通、更安全、更舒适、更美丽、更富民”的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丽水特色的高水平“四好农村路”,为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建设大花园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域旅游、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需求,按照“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理念,编制全市“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与新动能培育、城乡统筹发展、全域旅游等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农村交通网络,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二)攻坚乡村公路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崇尚自然、安全可靠、突出特色、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生态环保、服务提质”,加强新改建公路项目与沿线生态、景观等一体化设计,形成大花园(国家公园)美丽公路等地方标准。新改建、提升农村公路2716公里,重点提升改造通乡镇、景区公路,打通“断头路”,全面提升乡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七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工程。
(三)优化完善水路交通设施。实施美丽码头、内河渡口提升工程,及时更新、技术改造渡船,提升水路设施技术等级,完成内河渡口、渡船提升改造工程184个,其中渡口渡埠提升改造125个、渡船59艘;创建美丽渡口和美丽航道,优化渡运环境,深入推进渡运公交化改革。
(四)狠抓农村交通平安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农村公路”平安工地创建,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3382公里。及时加固改造危桥病隧(道)、老旧码头和站场,完成老旧客车更新改造、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内河渡船标准化。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加强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推广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秩序整治,深化宣传教育,降低事故发生率。
(五)构建科学高效养护体系。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917公里,三年平均路面维修里程要达到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消灭差等路。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科学制定养护方案。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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