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夺取“大禹鼎”目标,全员全域全力投入治水工作,“五水共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年度考核总分排名全省第三,成功实现我市“五水共治”三年来首次勇夺“大禹鼎”。这一期间,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为表彰先进,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丽水市建设局等50家单位记单位嘉奖;给予钭陈杰等6人记个人二等功,给予池永清等23人记个人三等功,给予刘俊等100人记个人嘉奖。
希望受奖励的集体、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在我市成功夺得“大禹鼎”的新起点,把握历史方位、拉高工作标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抓好“五水共治”各项工作,为我市奋力加快高质量实现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两大历史使命”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度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名单
一、集体嘉奖(50家)
1.丽水市人大办
2.丽水市政协农资环委
3.丽水日报社
4.丽水市广电总台
5.丽水市农办
6.丽水市环保局
7.丽水市水管站
8.丽水市建设局
9.丽水市农业局
10.丽水市经信委
11.莲都区农业局
12.莲都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13.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
14.莲都区碧湖镇政府
15.丽水开发区环保局
16.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17.龙泉市水利局
18.龙泉市环保局
19.龙泉市兰巨乡政府
20.龙泉市小梅镇政府
21.龙泉市竹垟畲族乡政府
22.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办事处
23.青田县住建局
24.青田县环保局
25.缙云县环保局
26.缙云县水利局
27.缙云县住建局
28.缙云县三溪乡政府
29.缙云县舒洪镇政府
30.缙云县新建镇政府
31.遂昌县农办
32.遂昌县住建局
33.庆元县水利局
34.庆元县环保局
35.庆元县屏都街道办事处
36.庆元县竹口镇政府
37.庆元县张村乡政府
38.庆元县举水乡政府
39.云和县元和街道办事处
40.云和县紧水滩镇政府
41.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42.云和县环保局
43.松阳县环保局
44.松阳县住建局
45.松阳县大东坝镇政府
46.松阳县樟溪乡政府
47.景宁县东坑镇政府
48.景宁县大均乡政府
49.景宁县治水办
50.景宁县住建局
二、个人二等功(6名)
1.钭陈杰 丽水市政府“五水共治”督查组副组长
2.魏 林 丽水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市治水办主任助理
3.周建波 缙云县农业局局长
4.李小龙 龙泉市环保局局长、治水办常务副主任
5.吴世鸿 庆元县治水办常务副主任
6.叶祖旺 松阳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治水办常务副主任
三、个人三等功(23名)
1. 池永清 丽水市农办农研中心副主任
2. 柳华平 丽水市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3. 刘若军 丽水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调查处处长
4. 吴向前 丽水市水利局治水办副主任
5. 朱 铭 丽水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6. 徐志东 丽水市农业局科教处处长
7. 范世武 丽水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8. 吴宇平 莲都区治水办副主任
9. 潘裕俊 莲都区水利局工作人员
10.高 森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11.周光洪 龙泉市住建局局长
12.张启平 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主任
13.张雪勇 青田县水利局局长
14.谢晓华 缙云县环保局局长
15.章晓斌 缙云县舒洪镇党委书记
16.斯 科 遂昌团县委书记、县治水办专职副主任
17.吴先福 庆元县畜牧兽医局干部
18.周利民 庆元县五大堡乡党委书记
19.刘伟峰 云和县治水办专职副主任
20.袁石忠 云和县石塘镇政府常务副镇长
21.温兴水 松阳县裕溪乡党委书记
22.毛南荣 景宁县水利局局长
23.袁国良 景宁县鸬鹚乡政府副乡长
四、个人嘉奖(100名)
1. 刘 俊 丽水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 刘 列 丽水市人大办主任科员
3. 柯利民 丽水市府办工业处处长
4. 徐国跃 丽水市政协农资环委副主任
5. 叶勇伟 丽水市纪委干部
6. 吴益平 丽水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7. 吴美香 丽水市委宣传部网络评论宣传处处长
8. 黄舒妍 丽水市委宣传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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