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金东区 > 正文

金华市区国有土地部分改变用途收取土地租金实施办法

2021-08-10 金东区 收藏
朗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907XH/-0451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09-10-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区国有土地部分改变用途收取土地租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09-10-10 09:20 信息来源: 金华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 ]

 

金华市区国有土地部分改变用途收取土地租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按照《市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金政发[2004]192号)的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租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部分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应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净收益。
二、金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部分改变土地用途进行监督管理。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管理工作。工商、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协助工作。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部分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缴纳土地租金的条件和范围:
(一)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市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二)符合城市规划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部分改变土地用途,包括非经营性用地改为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改变原土地用途等。
四、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向金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申请,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改变土地用途审批表;
(二)规划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部分改变土地用途期限内的审核意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筑物、构筑物合法产权证明;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金东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nhuashi/jindongqu/2021/0810/40276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