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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4-03-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的实施办法
金东卫〔2014〕13号
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的
实 施 办 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全区卫生系统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的实施意见》(金东纪〔201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有效方式,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的积极举措。通过建立和规范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的社会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回访组织和对象
(一)回访组织。为保证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顺利实施,局设立公共服务事项跟踪回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朱国武
副组长:章志忠、胡金龙、褚顺忠、庄文华
成 员:郭根福、陆安娜、曹 锦、王灵俏、贾宝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回访办),具体负责实施日常跟踪回访工作。回访办主任由纪检组长胡金龙兼任,成员由陆安娜、王灵俏兼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称回访办),具体负责跟踪回访工作。回访办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纪检联络员、办公室人员等相关科室人员兼任。
(二)回访对象。包括与服务窗口、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职、办事过程中发生直接联系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等。
三、回访内容和形式
(一)回访内容。服务窗口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情况;作风、效能情况;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情况;办事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情况;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情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便民服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其中,咨询服务类要以服务品质、群众满意度为侧重点;行政许可类要以程序规范、工作效能为侧重点;行政执法类要以执法规范、廉洁自律为侧重点;举报投诉类要以工作作风、宣传教育为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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