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355472015N/-0286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金东卫计〔2015〕50号
- 发布日期:
2015-06-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浙卫发〔2010〕16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2015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申请
(一)床位在100张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每年校验1次。校验期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之日算起。
(二)医疗机构应当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
(三)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清单》(见附件1)提供校验材料。
二、校验审查
(一)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
(二)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
2、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校验年度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12分的。
三、校验结论
(一)卫计行政部门在校验工作完成后,做出“校验合格”、“暂缓校验”的结论,并对“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下达书面校验结论及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暂缓校验期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
(二)经校验认定不具备执业活动资格或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三)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诊疗科目,将予以注销。
四、校验受理
校验受理由区卫计局行政许可科统一负责(联系人:郭根福,电话82176689;边卡娜,电话8218100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个体诊所由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医疗机构校验时间:
五、有关要求
医疗机构校验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式,对其基本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及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门诊部以上(含门诊部)医疗机构现场核查由区卫计局负责,区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协助完成,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一)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措施,对于及时改进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规范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落实专人通知所属医疗机构递交校验申请,并做好初审、整理及报送工作。
(二)所有申请校验的单位要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应从业标准,自查自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努力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
1、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清单
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15年度金东区医疗机构校验信息汇总表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局)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