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为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以及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桐乡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胡国盛
副组长:张国平 丁立勇 沈国萍 孔伟杰
成 员:杨晨艳 姚 宏 陈建忠 舒跃飞 李圣臣
朱 增 徐元良 陈丹艳 范伟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执法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增兼任。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数字赋能,强化企业自治与政府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生产执法面广量大、存在监管执法盲区等问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落细落实,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企安通”平台应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先分类、后分级,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将企业分为不同类别和级别,根据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自我管理状况,合理确定执法频次,实施动态调整;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原则,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服务指导,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领域执法,一般行业领域随机抽取执法,充分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
三、企业分类分级划分
(一)企业分类划分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将本市区域内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和一般监管单位。
重点监管单位包括: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2.金属冶炼、熔融生产经营单位;3.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液氨制氢(制氮)生产经营单位;4.有喷涂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5.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6.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7.其他应列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监管单位为除重点监管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二)企业分级划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安全管理情况,通过“企安通”平台,实行量化分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为企安通评分蓝码企业;B级为企安通评分黄码企业;C级为企安通评分橙码企业;D级为企安通评分红码企业或未应用企安通企业。
四、分类分级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结合企业分类分级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实效。
(一)重点类A级企业: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政府服务指导为辅,适当降低执法检查频次;
(二)重点类B级企业:督促企业自我管理,加强服务指导,保持重点监管企业正常执法频次;
(三)重点类C级、D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一般类A级企业: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原则上不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五)一般类B级企业:督促企业自我管理,以“双随机”形式抽取部分企业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适当降低抽取比重;
(六)一般类C级、D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以“双随机”形式抽取部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计划,提高抽取比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任务,注重实效。要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和名录库,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企安通平台实时信息,局协调科每季度初公布一次上季度分类分级监管企业名单。局法规科牵头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名单,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开展执法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市、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
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