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工交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09〕3号)和《关于印发桐委〔2009〕3号文件工业经济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贸企〔2009〕6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企业境内参展和组展奖励工作,现就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当年度参加由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境内参展企业。
2.当年度统一组织产品展示、投资推介等活动,且本地参展企业组团规模达到20家以上的境内参展组织单位(包括镇街道以及行业协会)。
二、申报材料
(一)参展奖励申报材料
1.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奖励申请表(附表1,每次参展填一张申请表);
2.摊位费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交主管部门核实;
3.组织单位文件或组织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4.参展汇款凭证、参展合同(协议)、摊位确认书及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组展奖励申报材料
1.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组织单位奖励申请表(附表2)。
2.组织或举办会展的组展文件、参展企业名单、统一组团标识内容等。
三、申报程序
各参展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工交主管部门,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交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写《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奖励申请汇总表》(附表3,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申报要求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组织所辖企业进行申报,避免遗漏。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经贸局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8102630,88102649(传真)。
特此通知。
附表:1.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奖励申请表
2.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组织单位奖励申请表
3.桐乡市企业境内参展奖励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