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桐乡市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去年我市基本完成了就餐100人以上单位食堂“卫生达标”任务。今年,将在全市中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人数100人以下)开展“卫生达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全市中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5月)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召开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会议,明确企事业单位食堂基本卫生标准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将《浙江省小型职工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印发给各单位。
(二)整改阶段(2009年5-10月)
1、各中小型企事业单位根据《浙江省小型职工食堂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自查整改。
2、市卫生监督所、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根据相关卫生标准对中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做好指导服务。
(三)申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
1、各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认为整改后食堂已符合《浙江省小型职工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在11月底前向所在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提出验收申请。
2、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根据申请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由市食安办给予通报表彰;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由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直到停止供应。
3、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对达标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评估总结阶段(2009年12月)
市食安办会同监管部门对中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进行总结评估,并研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对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的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食堂由于用餐人数的聚集,其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十分严重。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作,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都要成立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小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2、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治本”的原则实施。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桐乡市单位食堂卫生标准要求》,参与对企事业单位食堂分管负责人的培训和现场卫生指导,负责核发卫生许可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展情况督查核总结评估的组织。
3、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镇、街道、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在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工作过程中要借助新闻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广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市民了解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也要注重对整改速度快、整治标准高等典型单位的报道,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对整改不力、卫生水平差、无证经营等“问题单位”同样也要进行适度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桐食安委办〔2009〕3号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