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做好2009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布主体、时间及方式
(一)报告主体: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的主体是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主体为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
(二)报告时间:两个年度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报告方式: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应当以文件形式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应将制作完成的年度报告统一加载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2.学法用法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3.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情况;
4.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
6.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的情况;
7.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的情况;
8.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1政府信息的情况;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7.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制两个年度报告既是总结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的有效手段,也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各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在正式行文及向社会公布前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发。
(二)规范编制。编制两个年度报告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内容。年度报告的编制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分析到位。市政府各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要周密准备,指定专人负责,抓紧组织编写,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做好上报和公布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应在4月25日前,将本单位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以文件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则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两个报告的电子稿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邮箱。
(联系人:苏晓波,联系电话:88111269)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