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教育局、体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体育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稳妥有序地组织对社区开放,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作用,有效缓解部分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7月起,全市部分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放原则、开放学校、设施种类形式和面向对象
(一)开放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有序开放,分类指导,强化管理,努力促使各类学校逐步达到和具备开放条件,并能坚持长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2010年7月起开放学校:
1.市区:桐乡一中、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桐乡市实验中学、桐乡六中振东校区、桐乡七中、振兴西路小学、桐乡市教师进修学校、桐乡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桐乡市少体校。
2.镇(街道):同福初中、桐乡十中、植材小学、濮院小学、屠甸镇小、高桥初中、石门镇小、河山中心学校、洲泉中学、大麻中心学校、崇德初中。
(三)开放设施种类和形式:学校田径场、体育馆、乒乓球室、篮球场、网球场、健身器材等室内外体育设施。采取以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开放的形式。具体开放设施、活动项目、开放时间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上墙公示。社区居民在学校开放的区域内活动时,不得损坏学校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活动所需的各种器具如学校不能提供,应由活动者本人自带。学校因故不能对外开放期间,不得强行要求进入。
(四)开放对象:根据目前学校体育设施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管理能力的实际,学校主要面向辖区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含回乡大学生)开放,实行准入制度,在校学生凭学生证(胸卡)进入校园活动,各社区居民须先向所在社区申请登记,由社区审核后送交镇(街道)文体站统一办理出入证,凭证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所有车辆一律停在校门外。
二、开放管理及保障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开放秩序。各开放学校要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要求,完善学校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并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建立协同巡查机制,所在社区警务室安排人员不定时到相关学校进行治安巡查,及时制止并处理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场馆设施等行为。开放期间,学校保安必须到校上岗。
(二)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各开放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及市体育设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学校应在体育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指定专人在开放前和开放过程中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健身市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
(三)办理公众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市教育局要为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学校,统一办理意外伤害公众责任保险,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段内,因设施或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保险公司作出相应赔偿,保险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四)实施以奖代补,完善激励机制。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实行财政补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落实。市教育局、体育局要共同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及工作成效实施年度考核和评估,并按评估等次实行奖励。市体育局要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在开放学校有序设置合适的健身器材,以进一步丰富市民和学生的体锻项目,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与推广。市财政要为各相关学校补助一定的启动经费,管理经费按每校预拔2万元、年终根据考核评估等次给予补足的办法实行(具体考核办法与补助标准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努力为市民提供就近、方便、优质的体育健身设施,以有效缓解社区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健全组织,加强管理。为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管理,市政府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考核评估。各开放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开放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有关财产登记,制订具体的开放办法,安排好值班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开放工作的职责任务。同时,要结合社区共建、警校共建的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协调管理小组,共同协调处理开放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开放学校及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培育志愿者组织,吸收社区居民、学校老师、体育爱好者等作为志愿者,参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管理和健身指导工作。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和健康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
附件:1.桐乡市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及办法
2.桐乡市部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汇总表
3.社区居民进学校健身活动登记表(样张)
4.社区居民健身活动出入证(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