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水管网布局,加快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污水纳管排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2010年9月底前建成经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界定确认的2010年污水集中处理二级管网建设工程,确保全市污水处理设施二级管网三年(2008年~2010年)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2010年9月底前完成桐政办发〔2010〕92号公布的2010年污水入网企业入网任务,确保三年(2008年~2010年)企业入网计划提前完成。
(三)编制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布局规划,确定每年的工程建设计划,到2013年底全市二、三级管网基本满足各类生产、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的需要。
(四)编制全市新三年(2011年~2013年)企业入网计划,排出每年企业入网名单,确保2013年底全市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全部纳管排放。
二、工作要求
(一)污水管网建设
1.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是实施污水二、三级管网规划、建设和推进污水纳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负责编制好辖区内的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布局规划;组建或明确具体的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主体,负责二、三级管网工程建设;负责督促生产和生活污水按期纳管排放。
2.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布局规划,明确污水二、三级管网布局、走向和长度,并充分考虑各类生产、生活污水纳管的需要。其中:二级管网要按照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到老集镇、到两新建设新村集聚点、到镇区(街道)生活污水收集点、到畜禽养殖集聚区的“五到”要求进行布局规划;三级管网要按照“工业污水100%入网、生活污水入网率85%以上”的要求进行布局规划。管网布局规划需报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由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组织工程建设。
3.经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界定确认的2010年二级管网建设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必须按照7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底完成工程建设的要求加紧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时间为三年(2011年~2013年)。按照三年完成工程建设的要求,排出每年的工程建设计划,并与新三年企业入网计划配套。每年工程建设计划必须提前一年报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工程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上报市发改局立项,市发改局立项批复后即可认定为进入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5.新一轮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要严格工程招投标,按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负责辖区内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划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指导、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程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企业污水入网
1.桐政办发〔2010〕92号公布的2010年污水入网企业名单,各镇街道必须按照9月底全部完成入网的要求,排出每个企业的入网时间表,并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污水入网工作。
2.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全覆盖”的要求,由规划建设局会同环保局及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全面摸清排污企业情况,在2010年10月底前编制好新三年(2011年~2013年)企业入网计划,排出每年入网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企业入网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监管主体为环保部门,要共同负责做好督促工作,确保企业按时入网。
3.在建成的污水二级管网覆盖一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纳管排放,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负责督促覆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和生活小区与污水集中处理单位签订入网协议。
4.企业内部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和改造工作由企业各自负责实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督促,确保在污水二、三级管网到达时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污水管网同时接入。
三、政策机制
(一)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