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0〕2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查清全市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我市基础水信息平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二、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市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普查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三、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等级、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今年8月底前建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求
凡在我市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
桐乡市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钱松华(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平(市政府办副主任)
顾妙根(水利局局长)
顾伟楚(统计局局长)
成 员:赵裕华(宣传部副部长)
朱建庆(发改局副局长)
黄建富(经贸局副局长)
朱莉萍(司法局副局长)
房治方(财政局副局长)
张明德(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生泉(环保局副局长)
周荣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朱盛祖(水利局副局长)
冯建明(农经局副局长)
许亦农(卫生局副局长)
沈玉林(统计局副局长)
钟新江(旅游局副局长)
李建忠(人武部副部长)
朱金德(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朱盛祖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