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进一步加快乌镇旅游品牌建设,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乌镇旅游开发建设积极打造国际旅游区的实施意见》(桐委〔2010〕15号)文件精神,撤销原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建立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桐乡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对乌镇国际旅游规划区域内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现制定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编制乌镇国际旅游区总体规划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旅游区内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三)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执行统一政策,协同乌镇镇实施区内征迁、安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和乌镇镇做好旅游区内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卫生等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乌镇国际旅游区的总体发展目标、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拟订乌镇国际旅游区机关的工作规程、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助管委会领导负责机关各部门间的综合协调、督促、催办和落实;负责人事劳动、统计、文书档案、宣传、信息及调研等工作;搞好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办公设施的管理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乌镇国际旅游区的财务管理,及时做好账目登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工资、奖金发放和财务报销工作;负责资金管理和各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承担乌镇国际旅游区的统一收费和资金结算工作。
(二)综合管理部
负责进区项目的管理,保障乌镇国际旅游区内各类经营户依法自主经营,做好区内经营户的前后道服务工作,做好进区项目的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做好区域范围内社会治安、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
(三) 规划建设部
负责乌镇国际旅游区内规划管理、市政建设管理,拟订规划调整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周围外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商务接待工作;编制生产建设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论证,审批或审核进区项目;协同乌镇镇实施区内征迁、安置工作;负责乌镇国际旅游区工程项目的规划放样工作,承担乌镇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任务。
三、人员编制
市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机关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含兼职),科(股)长3名。核定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编制5名。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