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洲泉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范围
开展过村庄整治行政村的“四边一点”为重点区域,即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箱站边、村民居住点。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村主任任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组织、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到位,监督网络完善,考评记录齐全,考评结果及时公布。建立村庄卫生集中大整治制度,在每年的春节及夏季前组织开展集中大整治,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各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积极开展村“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星级村”、“卫生示范户”等评创活动,确保村庄长效保洁。
2、保洁设施与队伍建设。一是保洁设施建设。新建或改建标准化垃圾中转站,所需经费由镇、村各承担50%,垃圾桶放置合理,保洁设施配备齐全。 二是保洁队伍建设。村长效管理工作站办公用房、人员按要求配备完整,管理制度齐全。并按每100~15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明确卫生责任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保洁员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持证、着装上岗,年龄一般要求在65周岁以下,65周岁以上的不得超过全村保洁员总数的10%。实行保洁员末位淘汰制度。镇每年组织保洁员开展保洁业务、安全知识等相关培训不少于1次。各村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定期学习、交流工作,提高保洁员的业务水平。
3、资金筹措和管理。镇设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市政府[2007]51号令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在市返回的80%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全额返回到所属村。同时,要按照51号令要求,通过“一事一议”形式,可采取按每人每月1元(包括外来人口,一般不低于每人每年10元对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要达到95%以上,并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收取任务。收取方式可采取保洁员分片包干、并与保洁员报酬挂钩的办法。“一事一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收款收据由各村向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领取,所收垃圾处理费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专项核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实行专款专用。
4、日常运行与长效管理内容和范围
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集中收集处理系统运行要进一步健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就地焚烧和填埋。重点抓好以村容整洁、道路畅通、河道净化、绿化养护、路灯亮化及配套设施完好为主要内容,以 “四边一点”(即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箱站边、村民居住点)为重点区域的长效保洁工作,杜绝卫生死角。
(1)村容整洁。村内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绿地等长期保持卫生整洁,没有明显的废弃物、垃圾乱扔乱丢和杂草丛生等现象,柴草等堆积物摆放整洁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内不得出现露天粪坑,无畜禽粪便直排,无乱搭建筑物;要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和路线指示标志;示范村、农村新社区、扩面提升村已建成的集中式或单户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要正常运行。
(2)道路畅通。建立乡村道路养护制度,行政村内所有乡村道路落实养护和保洁人员,做到道路有专人养护保洁,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好,道路绿化带无明显垃圾及杂草丛生现象,路面无障碍物、无堆放物(包括预制品、砖头等建筑材料),确保道路畅通。
(3)河道净化。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制度,经常对河道进行卫生保洁,及时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河道两岸各类垃圾,保持河水清澈、河道畅通、河岸整洁、河面无漂浮物。
(4)绿化养护。要落实护林员,加强村内主干道、河道两侧、公共场所的绿化养护,及时防病除虫;及时清理死树枯枝,修剪树木和草坪,清除草坪中的杂草,搞好补植;积极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养护,保护村庄内古树大树,全面禁止乱砍滥伐现象,村民委员会要挂牌保护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保持良好的农村环境绿化。
(5)路灯亮化。村内路灯保持亮化,做到无损坏、无“瞎”灯、无灯光遮挡物,对损坏的路灯及时修复或更换,保持路灯使用正常。鼓励使用节能路灯。
(6)配套设施完好。保持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正常发挥,文化活动中心(室、户)、体育健身等场所有专人管理,正常开放。各种文化、休闲、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好无损,场地内保持干净整洁。
四、考核办法
1、项目考核。
镇卫生办、农经中心、交管站、文化站对应负责各村村容整洁(垃圾收集)、河道保洁、绿化管护、道路养护、配套设施完好(文体活动中心管理)的项目考核,每季不少于一次,考核结果报镇长效管理办汇总,作为各个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的依据。
2、经常性考核。
(1)现场考核。镇政府每月组织镇新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办、新社区建设办(交管站)、卫生办、农经中心、文化站等部门由相关领导带队赴各村进行检查考核, 4月、9月重点检查时邀请党代表、人民代表及各界人士参加。镇考核组按考核内容采取现场、资料查看的方式对村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对村的考核分,每检查一次按一档、二档、三档等次对被检查的村进行评定。
(2)随机性考核。镇领导、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成员单位下村检查、督查和指导工作时,对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即时反馈评价,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交叉性考核。每年由镇长效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村开展2次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回头看”的“推磨式”互查,互查分片检查,通过查看现场,按现场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现场考核得分。
3、计分方式
总分100分,现场考核分占60%,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分占40%,计入对村的考核总分,平常各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核算。
4、考核的公布。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每月由新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办把现场考核得分情况在《农民信箱》上反馈给村,并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查组对需要整改的村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回访,如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加大曝光力度,直至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督查整改通知书”的下发次数直接与补助资金挂钩。
五、考核奖罚
1、项目管理资金奖。
(1)村容整洁(垃圾收集) 各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市返回部份全额补助到村,核定30万元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到村;各村“一事一议”向农户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镇按收取总额补助50%。
(2)河道保洁 市级河道、镇级河道 0.2元/平方;村级河道 0.15元/平方,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到村。
(3)道路养护 乡道补助5000元/公里;村道补助3000元/公里,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到村。
(4)绿化管理 镇政府核定20万元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到村。
(5)配套设施完好(主要文体活动中心管理) 村活动中心 1万元/村,文化户 500元/户,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到村。
(6)计算办法。以村为单位,按考核得分95(含95分)—100分补助标准100%;90(含90分)—95分以下补助标准90%;80(含80分)—90分以下补助标准80%;70(含70分)—80分以下补助标准70%;60(含60分)—70分以下补助标准50%;60分以下取消补助。
2、长效管理经常考核以奖代补资金。
(1)奖励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村实际总户数(上报农办的户数)市每户补助60元,镇按市以奖代补的50%配套。
(2)计算办法。以村为单位,以全年的考核结果为依据。总分为100分,年终根据每个村得分情况,所有以奖代补资金按比例计算。
(3)处罚
以村为单位,每发一次“督查整改通知书”的,扣该村以奖代补资金总金额的5%。并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不及时的村,再次发“督查整改通知书”的,扣该村以奖代补资金总金额的10%,同时按照附件《洲泉镇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执行。
3、其它
(1)以上考核结果同时列入村新社区建设的年度工作考核。
(2)对在检查考核村容整洁、道路畅通、河道净化、绿化养护、路灯亮化、配套设施管理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由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各相关部门对各村村庄整治单项目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考核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4)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中项目管理资金,由有关部门考核,每季度付全年20%,同时,在项目管理资金中提取20%,作为新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办对各村综合考核奖惩专项资金,综合考核奖惩专项资金拔付根据《洲泉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执行,其余项目各综合考核在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给村,主要用于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补助,不得用于个人奖励。
本考核办法从2011年起施行。
附件:1、洲泉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
2、洲泉镇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考核评分标准
3、洲泉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
4、洲泉镇河道保洁考核评分标准
5、洲泉镇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6、洲泉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管理考核评分表标准
7、洲泉镇文化(示范)户管理考核评分表标准
8、洲泉镇2011年度村庄整治长效管理项目资金补助表
9、洲泉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10、“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标准
11、洲泉镇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附件1
洲泉镇长效管理(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保洁设施与队伍建设)
考核评分表〈一〉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由村主任任长效管理组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建立长效管理监督小组; 制定村民卫生公约,每项内容发现一项未完成,扣2分 |
10 |
2 |
制定完善长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小组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长效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发现有一项内容未完成,扣5分 |
15 |
3 |
对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每月少于1次,或对考核结果记录不完整的,发现1次 扣1分 |
15 |
4 |
未按每100-15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的,发现少1人扣3分; 65周岁以上的超过全村保洁员总数的10%,超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5 |
保洁站工作制度上墙,保洁员做到全日制上班,实行签到表制度,为保洁员购买好意外伤害保险的得标准分,缺一项扣2分。 |
10 |
6 |
割草机配备2名专职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得标准分,未达到要求的,发现一项扣2分。 |
4 |
7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发现一个人,扣1分;未持证、着装上岗的,发现一个人,扣1分 |
10 |
8 |
按“一事一议” 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率不得低于95%,收费率达不到要求的,每少1%扣0.1分,未收费的不得分。 |
15 |
9 |
长效管理办在当月明查暗访中认为总体不够理想的,酌情扣1-6分。 |
6 |
合 计 |
100 |
洲泉镇长效管理(村容整洁)考核评分表〈二〉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垃圾桶(箱)垃圾未能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周围垃圾较多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2 |
垃圾中转站内垃圾不及时清运,室外及周边有成堆垃圾或污染严重的,发现一处扣1分,中转站焚烧垃圾或就地填埋的, 发现一个处扣1分 |
10 |
3 |
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不整洁,有杂物乱堆放或积存垃圾、果壳及各类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4 |
村庄内有畜禽粪便直排、露天茅坑及乱搭建筑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 |
6 |
5 |
未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和明确标志,有乱倒建筑垃圾的,发现一个处扣0.5分 |
4 |
6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转不正常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合 计 |
44 |
洲泉镇长效管理(道路、路灯)考核评分表〈三〉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未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好,发现一处破损,未及时修复,扣0.5分; 未制止破坏、非法占用建筑控制区行为,每起扣0.5分 |
4 |
2 |
乡村道路两侧及路面有垃圾、堆放物,发现一处扣0.2分;沿线桥面积水,涵洞堵塞,发现一处扣0.2分;边沟淤塞排水不畅,发现一处扣0.2分;有随意倒建筑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6 |
3 |
乡村道路绿化带杂草丛生的,发现一处扣0.5分;沿线标志标线、安全设施有缺失、损坏,未及时修复,发现一处扣0.2分 |
4 |
5 |
内业台帐记录不完整,发现一处扣0.5分;内业台帐不规范,发现一处扣0.2分。 |
2 |
6 |
路灯有损坏或不亮的,发现一处扣1分。 |
1 |
合 计 |
17 |
洲泉镇长效管理(河道净化)考核评分表〈四〉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河面(包括村庄内河浜、池塘)有明显漂浮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2 |
河道有明显障碍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3 |
河道两岸有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或倾倒建筑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 |
8 |
合 计 |
15 |
洲泉镇长效管理(绿化)考核评分表〈五〉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有人为损坏的树木及草坪的,发现一处扣1分,在绿化带中种植作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 |
7 |
2 |
未及时搞好防病、除虫,有严重病虫害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3 |
未及时修剪树木、草坪,未搞好补植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合 计 |
14 |
洲泉镇长效管理(文化)考核评分表〈六〉
考核人: 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村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有专人管理,活动正常开放,所有场地设施不被侵占或变相移作他用,制度齐全,环境卫生,记录完整,发现少一项扣1分。 |
3 |
2 |
各种文化、休闲、健身设施完好,演出和竞赛活动不少于6次,年增图书100册,培训班、宣传橱窗12期有记录并有照片,发现损坏或少一项扣1分 |
4 |
3 |
文化户建设管理规范、活动正常、室内环境整洁,制度齐,开展活动有记录,年增图书30册,适度更新设备,发现少一项扣1分 |
3 |
合 计 |
10 |
附件2
洲泉镇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分值 |
考核内容 |
应得分 |
扣分标准 |
实得分 |
组织领导 (5分) |
1、建有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
2 |
无领导小组扣1分,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扣1分。 |
|
2、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会议和检查记录,能及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
5 |
无工作制度、措施扣2分,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置扣1分,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 |
| |
硬件设施 (5分) |
1、收集房、收集箱(桶)、清扫工具、运输车辆,按要求配置合理。 |
6 |
未按要求配置的,未达标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重视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做到设施完备。 |
2 |
没有按规定及时维修、保养和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保洁员队伍 (5分) |
1、按要求配足,配好保洁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
2 |
未按要求配足、配好保洁员的少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 |
|
2、落实保洁员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保洁责任制,签订好用工合同。 |
2 |
未落实管理办法和责任制的扣0.5分,未签订合同的扣0.5分。 |
| |
3、及时发放保洁员工资,并建立好台帐。 |
1 |
未及时发放工资的扣1分,没有建立好台帐的扣1分。 |
| |
环境卫生 (50分) |
1、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和建设材料等堆积物,道路整洁。 |
15 |
发现有零散垃圾杂物每5次扣1分,堆积物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2、辖区内公共场所和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堆,无露天粪缸(坑),辖区内干净整洁。 |
25 |
发现有暴露垃圾堆一次扣5分,有露天粪缸(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
3、垃圾收集房、垃圾箱(桶)的垃圾日产日清,周边干净整洁。 |
25 |
没有日产日清的发现一次扣1分,收集房及其周边不干净扣3分,垃圾收集箱(桶)不干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
资金筹集 (35分) |
1、按规定足额、及时收取企业垃圾处理费。 |
10 |
企业垃圾处理费没有足额收取的按规定少完成1%扣1分,农户垃圾处理费按要求完成90%以上,不完成的酌情扣分。 |
|
2、建立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
5 |
未建立管理办法的扣2分,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的扣3分。 |
| |
合计 |
|
100 |
|
|
附件3
洲泉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
|
养护要求 |
考核检查标准 |
扣分 |
得分 |
管理机构10分 |
1、设立管理养护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2分 |
未设立管理养护机构及人员不齐全分别扣1分。 |
|
|
2、有日常养护台帐记录。2分 |
日常养护台帐记录不全的扣1—2分。 | |||
3、管理养护人员职责明确。2分 |
职责不明确扣2分。 | |||
4、有具体管理养护制度。2分 |
无具体管理养护制度扣2分。 | |||
5、有检查日常记录2分。 |
无日常检查记录扣2分 | |||
路产路权维护10分 |
1、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2分 |
未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扣1—2分。 |
|
|
2、维护路产保护路权,及时制止破坏和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监管占用、利用公路、建筑控制区、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申请事项。8分 |
不及时制止和举报侵犯路产路权行为,每起扣1分,因此造成影响或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5分。 红线范围内新增建筑物(未制止而新增扣分)每处扣3分。 | |||
路面养护35分 |
1、路面、绿化带内保持整洁,将垃圾统一收集处理。8分 |
路面不清洁,每200米扣1分;未按要求将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每查实一次扣1分。 |
|
|
2、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及其它堆积物。6分 |
路面积水不及时清除每次扣1分;不及时清除路面积雪每200米扣1分;不及时清除路面其它堆积物每处扣1分。 | |||
3、及时修复路面出现的病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7分 |
不及时补修油路坑洞和影响行车安全的水泥路面断板、断角等病害,每平方米扣1分。 | |||
4、制定公路大中修工程方案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8分 |
路面破损严重须大中修而未组织实施扣10分;已组织但组织不力按实施情况扣2—5分。 | |||
5、做好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公路畅通。6分 |
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预案,扣1分,发现险情不及时设立标志,每处扣1分,发生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4分 |
|
洲泉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
|
养护要求 |
考核检查标准 |
扣分 |
得分 |
路基 养护 20分 |
1、路肩不积水,表面整洁,无堆积物或白色垃圾。5分、 |
路肩积水严重,不整洁平整度差,每200米扣1分;路肩有堆积、白色垃圾或种植,每处扣1分 |
|
|
2、边沟排水通畅。5分 |
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100米扣1分。 | |||
3、及时修复水毁挡墙和清理边坡塌方。5分 |
未及时修复水毁挡墙和清理边坡塌方,扣1分;发生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扣3—5分 | |||
4、构造物保持良好。5分 |
构造物损坏,每处扣1分。 | |||
桥涵 养护 5分 |
1、桥头(涵顶)平顺。2分 |
桥头(涵顶)出现跳车,每处扣0.5分。 |
|
|
2、保持桥面、涵洞排水良好畅通。1分 |
桥面积水、涵洞堵塞,每处(道)扣0.5分 | |||
3、保持桥涵构造物栏杆完整。2分 |
桥涵构造物栏杆不完整。每处扣1分 | |||
沿线 设施 5分 |
1、保持标志标线、安全设施规范齐全、鲜明。3分 |
标志标线、安全设施不齐全、不鲜明,每处扣1--2分。 |
|
|
2、三级公交站点、回车场管理规范、设施完整。2分 |
三级公交站点、回车场不规范、不完整扣1分。 | |||
绿化 管养 5分 |
1、公路两侧有绿化(宜林路段)。3分 |
绿化空白扣2分,绿化空缺每100米扣1分。 |
|
|
2、做好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2分 |
春秋两季不进行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扣2分。 | |||
安全 生产 10分 |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4分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2分,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扣2分。 |
|
|
2、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分 |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6分。 |
附件4
洲泉镇河道保洁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管理 机制 (9分) |
1、河道保洁已落实专门的管理队伍(3分);2、保洁责任制落实到位,沿河设置河道保洁公示牌,日常保洁工作正常开展(3分);3、在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中创造出对全镇有影响和推广意义的经验与做法(3分)。 |
1、未落实不得分;2、不到位的相应扣分;3、未达到的相应扣分。 |
|
|
管理 经费 (6分) |
1、河道保洁经费落实且有专项资金(3分);2、保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3分)。 |
1、未落实的不得分;2、不按时足额到位的扣1—2分。 |
|
|
管理 任务 (15分) |
1、河道保洁长度全面完成年度计划(15分)。 |
1、未完成河道保洁长度的,按实际长度比例相应扣分。 |
|
|
管理 效果 (50分) |
1、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5分);2、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5分);3、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包括废弃的水泥船只)(5分);4、河道两岸水土保持、绿化好、景观美(5分);5、堤防没有毁坏,其他建筑物无破损(5分);6、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5分);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6分);8、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官好(水清、无异味)(4分);9、严禁生猪养殖户、小作坊污水排入河道(10分)。 |
1、有障碍物一处扣1分;2、500平方米内每发现一处杂草(杂草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扣1分;3、500平方米内每发现一处漂浮废弃物扣1分;4、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无绿化不得分;5、考核范围内发现一处毁坏、破损扣1分;6、500平方米范围内每发现一处扣1处扣1分;7、发现一处扣2分;8、感官一般(水较清、异味轻)(2分),检查发现水质差(水发黑、异味重)不得分;9、出现一次扣5分。 |
|
|
台帐 制度 (10分) |
1、建立了河道保洁管理的台帐制度(5分);2、河道保洁管理的有关文件、管理制度以及保洁合同、保洁人员工资发放单复印件均保存完整(2分);3、日常的河道保洁自检及有关部门检查情况记录齐全(3分)。 |
1、未建立的不得分;2、保存不完整的相应扣分;3、检查记录不完整的相应扣分。 |
|
|
安全 生产 (10分) |
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设备(5分);2、掌握从业人员身体状况,购买人身意外保险(5分)。 |
1、按实际情况相应扣分;2、未落实的不得分。 |
|
|
附件5
洲泉镇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组织 领导 (20分) |
1、建有绿化养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绿地、行道树、河岸绿化、农田防护林,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0分)。 |
1、无养护小组扣5分,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扣5分。 |
|
|
2、工作有制度、有措施,能及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0分)。 |
2、无工作制度、措施扣5分,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置扣5分。 |
|
| |
日常 管养 (60分) |
1、每年冬春季开展绿化新种和补植工作,林木成活完好率85%以上(10分)。 |
1、林木成活完好率低于85%的,少1个点扣0.5分。 |
|
|
2、及时修剪树木、草坪,清除杂草,四旁绿化每年修剪2次,景点绿化、草坪3次以上,并及时清除杂草、杂物(10分)。 |
2、每少一次扣2分。 |
|
| |
3、做好病虫防治,病虫危害控制在10%以下,单株受害10%以下(10分)。 |
3、危害率、单株受害率超过1个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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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及时清理枯死及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树木,依法清理妨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树木(10分)。 |
4、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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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灾害性天气过后,及时检查绿化,扶直树木,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10分)。 |
5、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
| |
6、坚决制止毁林损树事件,各类工程确需砍树的一定要向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10分)。 |
6、出现一次毁林事件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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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树保护及 大树管理 (20分) |
1、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划定界线,加强保护(10分)。 |
1、发现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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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保护大树力度,尽可能不迁移大树,原则上禁止大树出售(10分)。 |
2、发现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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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洲泉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管理考核评分表标准
类别 |
项目 |
分 值 |
评分说明 |
考评 要求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组织领导15分 |
村组织重视文化阵地管理,每年专题研究文化活动工作二次以上,并有一名村干部分管文体工作。 |
5 |
无资料反映不得分 |
查资料 |
|
|
文体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文体活动经费有保障,人均达到3-5元。 |
5 |
无文件资料反映不得分 |
|
| ||
村文化阵地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年终有工作总结。 |
5 |
无资料反映不得分 |
|
| ||
阵地管理45分 |
1、村文化阵地保持公益性质,所有场所、设施不被侵占或变相移作他用。 |
8 |
有发现或有 举报经证实不得分 |
看现场 |
|
|
2、文化活动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各项制度健全并上墙,环境卫生良好,每天有活动记录,图书借阅、财产登记完整。 |
5 |
无资料反映不得分 |
看现场 查资料 |
|
| |
3、常年开放,每天不少于8小时,节假日开放时间适当延长 。 |
5 |
无开放记录不得分 |
查资料 |
|
| |
4、杂志、报刊及时更新,图书不断补充,年新购图书或报纸杂志不少于100册。 |
8 |
无记录不得分 |
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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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宣传橱窗每年刊出不少于12期,并有照片资料。 |
5 |
少1期扣1分 |
查资料 |
|
| |
6、文化中心及各项文化活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室外健身设备、公益广告完好。 |
10 |
发现1处扣2分 |
看现场 |
|
| |
7、开展活动健康向上,无涉黄涉赌等不良风气。 |
4 |
被公安部门查处1次扣2分 |
查资料 |
|
| |
队伍建设15分 |
1、建立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有一定规模的传统民间表演艺术队伍。建有2支以上文体队伍,每支队伍10人以上并每年开展演出和竞赛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 |
7 |
少建1支扣3分;每少1次活动扣1分 |
查资料 |
|
|
2、配备兼职文体业余辅导员1名,发挥作用明显。 |
4 |
无协议和辅导记录不得分 |
查资料 |
|
| |
3、有专人负责文体队伍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管理措施。 |
4 |
|
查资料 |
|
| |
文体活动25分 |
1、有专人负责开展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活动经常。每年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活动有记载、活动照片,活动制度、活动时间、地点上墙。 |
10 |
每少一次活动扣1分 |
查照片资料 |
|
|
2、每月组织放映一场电影。 |
5 |
无资料反映不得分 |
查资料 |
|
| |
3、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 |
3 |
不参加不得分 |
查资料 |
|
| |
4、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各类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2期。 |
7 |
少1期扣1分 |
查资料 |
|
|
备注:
1、文化户考核基金10000元/村,按季度根据考核得分核拔给行政村。
2、文化中心(室)单独建造并有专人管理的,额外补助2000元。
3、为培育示范和亮点,对村级重视、单独建造、可作为镇文化工作参观点的文化中心,镇里每年予以2万元以下的器材设备补助,全镇总补助器材金额不超过4万元。
4、对行政村自行组织的活动或发挥作用明显的文体团队,镇里予以适当补助,全镇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5、文化场所、设施被侵占或移作他用,文化场所丧失公益性质的,发现一处视情扣5-10分,并责令及时整改。
6、文化阵地管理工作被各级媒体曝光或各级部门每通报批评1次扣10分。
7、文化阵地发生下列情况的,予以一律否决:(1)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封建迷信活动的。(2)经有关部门查实,有涉黄涉赌情况的。
附件7
洲泉镇文化(示范)户管理考核评分表标准
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考评 要求 |
得分 |
文明示范 10分 |
1、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3 |
查资料村 访 |
|
2、文明活动,禁止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
3 | |||
3、邻里团结和睦,思想觉悟好,热情接待活动者。 |
4 | |||
日常活动45分 |
每周坚持开放三次以上,节假日W开放时间适当延长(少开放一次扣2分,无故连续半个月不开放不得分;开放时间经常无人或极少有人活动扣10分。) |
25 |
| |
2、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下户活动,组织农民踊跃参与,搞好相关服务工作。 |
5 |
| ||
3、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文化户之间经 常开展交流,能提出管理、活动的合理化建议 |
5 |
| ||
4、经常收集科技、农业、卫生等各种科技信息资料向村民宣传,引导村民学科学、用科学。 |
10 |
| ||
日常管理45分 |
1、 有专人管理、服务。 |
3 |
|
|
2、 室内环境整洁,活动器材、书籍、杂志有序堆放,不积灰尘,制度上墙。 |
10 |
|
| |
3、 电视机、VCD、书架、电视机柜、报架、体育活 动器材、书籍等各种所配财物登记造册。 |
4 |
|
| |
4、各种财产无损坏、无短缺:每丢失图书一册扣1分,扣完为止;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导致电视机或VCD损坏的各扣5分;电视机、VCD、书架、电视机柜及其他配发的体育活动器材等设施不放置原位移作他用的必须予以及时纠正并扣5分,遗失的除须作价赔偿外,电视机扣15分,VCD扣8分,其他的价值在10元以下的扣1分、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扣2分、20元以上50元以下扣3分、50元以上扣5分。 |
23 | |||
5、书籍、碟片、活动器材出借、归还手续完备, 非日常性下户活动、访户有记录。 |
5 | |||
活动创新 |
1、 自发组织建立特色文体团队或自发组织群众文 体活动。(每建立一支三人以上文艺表演团队,并每年开展活动二次以上加10分;无文体团队,但每年能自发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每组织一次加5分) |
加分 |
|
|
2、自费充实体育活动器材、书籍、碟片、VCD等物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年度投入50元以下2分,50-100元4分,100元以上200元以下8分,200元以上15分)。 |
加分 | |||
3、争创优秀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特色家庭),获镇级表彰加5分,市级以上表彰加10分。 |
加分 |
备注:
1、镇里设文化户考核基金500元/户,按季度根据考核得分核拔给行政村。
2、文化户的管理实行“优奖劣汰,择优递补,总数不变”的管理机制。
3、镇里补助主要用于各行政村对所属文化户的设备添置和维护,不可替代洲委(2005)28号文件要求的原则上50元/月的茶水费,茶水费的发放可由各行政村依据文化户作用发挥情况按好差分档发放。
4、按考核结果每年列出一批整改户,整改户比例不得少于5户,列为整改户的取消所有镇村补助,整改一年仍不达标的撤销文化户资格,择户另建。新建文化户采用户主申报制度,由行政村报镇审核后报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5、为培育示范和亮点,对考核一档中的文化户镇里每年挑选5家以下予以3000元以下的专门器材设备补助。
6、镇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领导小组通过考核,每年选出一批优秀文化(示范)户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推荐为市优秀文化(示范)户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7、 文化户发生下列情况的,予以一票否决,择户另建:1、经有关部门查实从事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的;2、家庭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8
洲泉镇2011年度村庄整治长效管理项目资金补助表
单位:元
村 名 |
垃圾 |
道路 |
河道 |
绿化 |
文化 |
合 计 |
众安村 |
18540 |
10341 |
89608 |
9000 |
12500 |
139989 |
马鸣村 |
20246 |
32534 |
90718 |
9000 |
12000 |
164498 |
义马村 |
26851 |
35313 |
92638 |
12000 |
12500 |
179302 |
屈家浜村 |
16283 |
27132 |
66930 |
15000 |
12500 |
137845 |
金家浜村 |
15255 |
24811 |
28769 |
8000 |
15000 |
91835 |
石山头村 |
12604 |
16591 |
22595 |
16000 |
15000 |
82790 |
湘溪村 |
16746 |
19632 |
32770 |
8000 |
12500 |
89648 |
后塘村 |
6990 |
6033 |
0.00 |
5000 |
12500 |
30523 |
合兴村 |
17974 |
18861 |
37058 |
8000 |
12500 |
94393 |
南庄村 |
9483 |
12378 |
19071 |
7000 |
12000 |
59932 |
清河村 |
11246 |
23575 |
34740 |
7000 |
12000 |
88561 |
青石村 |
19377 |
31566 |
38854 |
16000 |
13000 |
118797 |
东田村 |
11544 |
27069 |
11553 |
16000 |
14500 |
80666 |
小园头村 |
14299 |
30459 |
16329 |
15000 |
12000 |
88087 |
岑山村 |
22821 |
34075 |
60339 |
13000 |
13000 |
143235 |
道村村 |
15497 |
27597 |
66485 |
10000 |
12500 |
132079 |
晚村村 |
19773 |
34309 |
54133 |
8000 |
12500 |
128715 |
坝桥村 |
12104 |
26526 |
11801 |
7000 |
12000 |
69431 |
夜明村 |
12367 |
23860 |
17933 |
11000 |
14000 |
79160 |
镇区 |
0 |
0 |
28639 |
|
|
28639 |
专业队 |
0 |
0 |
230000 |
|
|
230000 |
合计 |
300000 |
462662 |
1050963 |
200000 |
244500 |
2258125 |
附件9
洲泉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村庄整治成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奖惩对象及范围
各行政村,村主任及分管领导个人。
二、考核奖惩依据
根据镇长效建设管理办公室每月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得分及相关条块日常检查得分综合情况为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实行按月分档考核、每季度分档考核奖惩。第一档每季度不超过三个村,第二档除第一档和第三档以外的村,第三档每季不少于三个村。
(二)奖惩资金来源,从镇下拨到各村的垃圾收集 、河道、道路保洁费、绿化养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总额中单列20%,作为新农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综合考核奖惩专项资金。
(三)奖惩额度,
1、单位:基数为5000元。第一档,每季度奖励人民币5000元,第二档不奖不罚,第三档每季扣罚人民币5000元;
2、个人:第一档,村主任及分管领导每季奖励人民币600元(每人300元)。第二档不奖不罚,第三档,村主任和分管领导扣罚人民币800元(每人400元);
(四)奖惩档次的确定。按每季的平均得分排序,前三名为第一档,后三名为第三档,余为第二档。
(五)奖惩兑现。集体部分当季考核兑现;个人部分,按季考核,年终由新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办公室出具考核结果,镇财政所通知各村进行考核兑现。第一档奖金从镇奖给各村集体的奖金中奖励给个人,第三档扣罚金从被扣罚人年终个人综合奖金中直接扣发。
四、实行督查考核结果通报制度。
镇长效管理办公室将每月督查情况及每季综合后督查情况及时向镇党、政班子领导和各行政村进行通报。
五、建立谈话告诫制度。
奖惩并不是目的,而是促进工作的手段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将对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督查第三档的行政村主要领导实行谈话告诫制度。
1、当月督查被定为第三档的,由镇长效管理办公室向该村主要领导反馈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2、累计二个月督查被定为第三档的,由镇分管村庄整治长效管理的领导向村主要领导谈话,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3、累计三个月督查被定为第三档的,由镇党群书记向村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并由该村对长效保洁队伍进行整顿,落实整改措施;
4、累计四个月及以上督查被定为第三档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该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谈话,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全镇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本考核、奖惩细则由新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0
“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标准
一、办公场所符合设置要求。办公场所不少于2间房,一间作为保洁员休息室,另一间作为保洁工具放置室,并设有停车场地。
二、人员配备到位,职责明确。根据村域规模大小,一般按100~20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年龄65周岁以上不超过10%;人员职责明确,并上墙张贴。
三、管理制度完善。有符合本村实际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整合各方保洁资源,实行一员多岗,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标准、定奖罚、全覆盖”的要求对保洁员进行管理。保洁员要持证、着装上岗,实行集中上班制,上午、下午签到,上午安排保洁员分片收集垃圾,下午集中安排工作,有请假登记,实施台帐式管理,并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保洁员全部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成效明显。长效管理现场考核取得明显成效,无卫生死角;上级对村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每次得分不低于90分,全村长效管理工作得到农民群众好评。
五、经费保障到位。定期发放保洁员工资和各种保洁费用,无拖欠保洁员工资等问题存在,定期在公示栏公布保洁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1
洲泉镇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张应中
常务组长:许发根
执行组长:章金康
组 员:郁松波 胡海林 沈王英 穆海英 沈兴楚 苏凯平
费 玲 陈银学 赵柏明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沈兴楚
成 员:杨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