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市场: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桐乡”、巩固“平安市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建设,使全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更趋完善,根据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平安市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桐乡”、“法治桐乡”,构建“和谐桐乡”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平安市场创建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近年来平安市场的创建为基础,按照“继续深化、不断完善,扎实巩固,着眼长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安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平安放心的购物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1.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各市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综治、创建制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要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由市场开办者与经营业户逐一签订,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主办单位要落实好市场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民事纠纷调解的各项制度措施和组织机构,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市场安全管理中市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市场内经营者的责任。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在建立市场治安管理组织的基础上,从内部管理着手,进一步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力度,控制市场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市场、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基础建设,实现市场的升级改造。各市场投资主体要对现有设施破陋不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市场加快升级改造,提升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保障市场安全,使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与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保障相适应。
3.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落实各项人防、技防、物防设施,大、中型市场要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和配备保卫人员,完善市场消防、治安防范设施和条件,提倡装备电视监控、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现代化的技防和消防设施。加强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对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市场要结合创建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落实有形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市场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规范和管理制度,推动市场主办单位日常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市场效能,正确处理好治标与着力治本的关系,努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氛围。
5.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努力确保食品安全。各农副产品市场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购物,放心消费,切实将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6.关注民生,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综治办公室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上访、12345市长电话,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信访和上访的事件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创建平安市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市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订推进市场创建的周密计划和推进时间表,紧紧抓住“平安市场”创建不放松,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做到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平安市场”创建的各项工作。
2.明确目标,强化考核。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对市场主办单位督促指导的合力,从而推进市场创建工作的提升。各市场要紧紧围绕平安市场创建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专人登记好“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台账,并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及考核。对照平安市场考核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不断把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场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建设安全放心购物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真正使市场举办者、广大经营者共同参与,使创建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4.规范完善,注重实效。各市场要将平安市场创建与星级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市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有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制假、售假和坑蒙、欺诈顾客的现象,确保2011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实施办法
1.完善考核体系。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将在2010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考核标准,完善创建“平安市场”的各项内容,从制度上、标准上进一步项固“平安市场”的创建成果。
2.进行考核验收。市考核领导小组将于
3.加强复查、复检。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平安”的主题将贯穿于市场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平安”的含义将更广、更深。对已获“平安示范市场”、“平安市场”称号的市场,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复查。当年度获得称号的市场,在第二年进行复查、复检,实行滚动管理。复检时间与当年度创建市场考核时间同步进行。
4.复查达标要求。对在上一年度被命名为“平安市场”,并且在复查中发现成绩突出并复查分达到“平安示范市场”标准的,将命名为“平安示范市场”。在复查、复检中有下列情况的,考核小组将对创建市场采取降级直至取消创建称号。(1)市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市场举办单位对创建活动不重视、不落实、创建工作无进展的。(3)考核评分达不到创建相关标准的。
六、组织保证
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洪亮
副组长:陆福根 徐林熊 胡国盛 孙建华 邵兴明
成 员:何炳发 王新江 张见翔 韩卫强 秦华 秦巧辰
皇甫晖 周祥荣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何炳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钱卓娟、夏彩林
联系电话:0573~88112373
附件:1.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
2.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一)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经 贸 局 |
1、由市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平安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治室。(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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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综治工作经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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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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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完整的会议纪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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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场综治工作管理材料整理规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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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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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年度创建工作总结。(1分) |
| |
8、市场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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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场与各经营商户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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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创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责任分解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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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场的安全和综治管理人员有考核细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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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市场经营商户治安防范宣传面达到80%以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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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顾客须知,宣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法规和安全规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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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发生经营商户集体上访事件。(4分) |
| |
15、调解、帮教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调解、帮教工作有记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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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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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二)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公 安 局 |
1、市场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3分) |
|
2、市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1分) |
| |
3、完善和落实治安保卫、新居民服务管理、治安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制度。(2分) |
| |
4、做到治安保卫工作有记录、有台帐。(1分) |
| |
5治安责任人在其所经营或管理范围内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1分) |
| |
6、做到监控手段科学、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有记录。(1分) |
| |
7、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体系建设,鼓励商户自觉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及时排查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并建立台帐。(1分) |
| |
8、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1分) |
| |
9、无刑事(治安)案件。(1分) |
| |
10、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不超过经营人数的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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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1分) |
| |
12、财物保管符合有关安全规定。(1分) |
| |
13、报警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 |
| |
14、市场内新居民登记率达到100%、居住证办证率达98%以上。(1分) |
| |
15、大型促销活动组织周密,手续齐备,并有相关方案、预案;现场安全监管有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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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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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三)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公 安 局 (消防) |
1、市场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2分) |
|
2、对重点部位、特殊行业、特殊物品等建立安全防范制度。(1分) |
| |
3、不在安全疏散通道上营业或放置物品。(2分) |
| |
4、无经营、仓储、住宿混为一体等问题。(3分) |
| |
5、市场内不经营易燃易爆物品。(1分) |
| |
6、无火灾事故。(2分) |
| |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2分) |
| |
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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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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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四)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工 商 局 |
1、商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2分) |
|
2、商户做到买卖公平、明码标价、文明经营,无缺斤短两、欺行霸市等问题。(3分) |
| |
3、及时受理投诉、调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并做好记录。(2分) |
| |
4、不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及其他违禁品。(2分) |
| |
5、按要求对市场广告资料进行依法登记。(2分) |
| |
6、经营设施完善,符合《桐乡市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置最低标准》。(2分) |
| |
合 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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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管 执 法 局 |
1、环境美、道路通,购物环境良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阻碍交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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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违章设摊、占道经营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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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申报户外广告设置,及时拆除、修复破旧广告、店牌、店招和附属设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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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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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五)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卫 生 局 |
餐饮单位持有效餐饮许可证(3分) |
|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2分) |
| |
餐饮单位工作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分) |
| |
餐饮业按要求建立原辅料采购索证台帐制度(2分) |
| |
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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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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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一)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经 贸 局 |
1、由市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的创建“平安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治室。(4分) |
|
2、落实综治工作经费。(2分) |
| |
3、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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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完整的会议纪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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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场综治工作管理材料整理规范。(2分) |
| |
6、市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4分) |
| |
7、有年度创建工作总结。(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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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场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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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场与各经营商户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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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创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责任分解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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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场的安全和综治管理人员有考核细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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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市场经营商户治安防范宣传面达到80%以上。(2分) |
| |
13、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顾客须知,宣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法规和安全规定。(2分) |
| |
14、不发生经营商户集体上访事件。(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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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调解、帮教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调解、帮教工作有记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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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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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二)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公 安 局 |
1、市场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3分) |
|
2、市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1分) |
| |
3、完善和落实治安保卫、新居民服务管理、治安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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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到治安保卫工作有记录、有台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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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治安责任人在其所经营或管理范围内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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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到监控手段科学、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有记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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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体系建设,鼓励商户自觉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及时排查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并建立台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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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1分) |
| |
9、无刑事(治安)案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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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不超过经营人数的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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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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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财物保管符合有关安全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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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报警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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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场内新居民登记率达到100%、居住证办证率达98%以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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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型促销活动组织周密,手续齐备,并有相关方案、预案;现场安全监管有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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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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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三)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公 安 局 (消防) |
1、市场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2分) |
|
2、对重点部位、特殊行业、特殊物品等建立安全防范制度。(1分) |
| |
3、不在安全疏散通道上营业或放置物品。(2分) |
| |
4、无经营、仓储、住宿混为一体等问题。(3分) |
| |
5、市场内不经营易燃易爆物品。(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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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火灾事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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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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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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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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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四)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工 商 局 |
1、商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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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户做到买卖公平、明码标价、文明经营,无缺斤短两、欺行霸市等问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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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受理投诉、调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并做好记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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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及其他违禁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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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对市场广告资料进行依法登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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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设施完善,符合《桐乡市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置最低标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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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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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管 执 法 局 |
1、环境美、道路通,购物环境良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阻碍交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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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违章设摊、占道经营现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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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申报户外广告设置,及时拆除、修复破旧广告、店牌、店招和附属设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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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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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五)
被考核市场名称:
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卫 生 局 |
餐饮单位持有效餐饮许可证(3分) |
|
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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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工作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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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按要求建立原辅料采购索证台帐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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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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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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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