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府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村级生态创建,切实提高农村生态建设水平。根据嘉兴市生态办的创建要求及各镇、街道推荐上报,经市生态办研究,决定下达2011年度全市村级生态创建任务。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村按照《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09年桐乡市生态村验收与复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所涉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制,健全机构、协调和督促生态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各行政村要尽快成立生态村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级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各级生态村建设标准和要求,编制好生态村建设规划,抓紧组织实施,并接受市生态办的检查、监督及业务指导。
三、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规划,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扎实的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宣传发动,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有效地抓好生态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具体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资金补助另行通知。
附:2011年度全市村级生态创建任务目录
一、 国家级生态村:
1、河山镇 东浜头村 2、崇福镇 联丰村
3、石门镇 民丰村 4、大麻镇 海华村
二、嘉兴市级生态村:
1、梧桐街道:桃园村、钱林村、同心村、民安村、城西村;
2、龙翔街道:金牛村、元丰村、南王村、杨园村;
3、凤鸣街道:环南村、灵安村、联庄村;
4、崇福镇:五丰村、芝村村、华光村、星火村、李家浜村、李家坝村、芦母村、茅桥埭村、店街塘村、御驾桥村;
5、濮院镇:新河村、新东村、星旗村;
6、大麻镇:永丰村、麻溪村、吉字浜村、大庄村;
7、洲泉镇:屈家浜村、石山头村、后塘村、青石村、众安村;
8、高桥镇:楼下谷村、高桥村、湘庄村;
9、乌镇镇:虹桥村、浙月村、新翁村、陈家村、颜家村;
10、屠甸镇:荣星村、红星村、汇丰村;
11、石门镇:郜墩村、民联村、白马塘村、墅丰村、周墅塘村、殷家漾村;
12、河山镇:八泉村、五泾村、石栏桥村。
三、嘉兴市级生态示范村:
1、石门镇桂花村 2、河山镇东浜头村
3、崇福镇五丰村 4、屠甸镇汇丰村
四、市级生态复查村:
1、梧桐街道:同心村
2、凤鸣街道:环南村、联庄村
3、龙翔街道:金牛村,石门镇墅丰村、颜井桥村
4、乌镇镇:双塔村、颜介村
5、崇福镇:茅桥埭村、联丰村
6、濮院镇:永越村
7、屠甸镇:海星村
8、大麻镇:大庄村、麻溪村
9、洲泉镇:众安村 、后塘村
10、高桥镇:高桥村、楼下谷村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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