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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2011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1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桐乡市2011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今年电力紧张呈现常态化趋势,全市一般电力缺口在15万千瓦左右;迎峰度夏期间,预测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需求在120万千瓦左右,而最大可供能力在88万千瓦左右(其中:网供83万千瓦左右,地方电厂出力5万千瓦左右),用电缺口将超过35万千瓦,极端情况下将超过40万千瓦。为积极应对供用电紧张形势,力保电力供应稳定有序,努力减少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省和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以及“停机不停线”的总体思路,通过技术方法、经济手段、行政措施等,认真做好今年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努力实现“影响小,损失少”的有序用电目标。

   (一)安全稳定原则。加强电网安全调度,强化安全生产,严肃调度纪律,既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又实现系统在高温高峰期间“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

   (二)公开公平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指标、政策及有关要情,公布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做到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三)分级控制原则。按电力供需最大缺口安排预案,结合气温、负荷等变动特点,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级控制。

   (四)力保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力保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用电。同时,要切实防止因快速切除负荷时导致的人身、社会公共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五)属地负责原则。除连续性生产企业(指桐昆集团、巨石集团、新风鸣集团,下同)由市直管外,各包干单位(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下同)根据“总量包干、负荷到线、控制到户、自主管理、谁超限谁”的原则,将控制用电负荷的任务细化至辖区内每条线、每个电力用户,对超限部分由各包干单位按“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时间、定限额)原则限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次按先专线轮休序位表、后综合线轮休序位表进行限电。

   (六)科学合理原则。结合产业、能耗和环保等政策,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错避峰措施。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要首先让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停止供电;要控制公共建筑空调用电,限制景观照明和亮灯工程用电。

   二、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根据“缺口多少、错峰多少”的原则,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其中E级为临时应急预案,每个等级级差为10万千瓦。

   A级:用电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

   E级(临时应急预案):用电缺口在40万千瓦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市政府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经贸局局长、供电局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信访局、机关事务局、广电台、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工商联、石油公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并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研究决定保证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与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指水泥及粉磨企业,下同)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局、供电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市有序用电监督组和检查组,负责对各包干单位、成员单位、电力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包干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包干单位:成立各自辖区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方案,按规定排出集中检修停(减)产、轮流检修停产以及削减用电负荷的具体用户名单,并按照“四定”要求落实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编制并报送专线轮休表和综合线路轮休表。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监督检查本辖区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缺电预警信息通知每个电力用户,努力降低缺电影响。全面推行有序用电自主管理模式,在各条综合线建立健全线管会制度,明确各线管会的党政联系领导。

   宣传部:负责有序用电期间的舆情分析,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举措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有序用电信息,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增强全社会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及公众社会责任感。

   经贸局:负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工作,审核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管理协调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协助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准确预测负荷缺口情况,并对各包干单位用电总负荷进行监控。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负责落实路灯单边或隔盏等减半亮灯的措施。同时,要加快电网、电源建设,着力提高受供电能力;积极调剂使用好现有的电力资源,努力缓解供用电矛盾。

   机关事务局:负责机关单位节约用电工作,对机关单位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防止阻挠有序用电检查及纪律执行事件的发生。

   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广告灯箱、霓虹灯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督促执行控制用电工作。

   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对全市大型市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旅游局:负责全市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文化局(体育局):负责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全市建筑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方案的管理和落实工作。

   工商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沿街商店以及非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等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非医疗的辅助配套用电。

   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农经局:制定缺电情况下合理科学的种养殖方案,指导种养殖户落实停电应急措施。

   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市金融机构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工商联:负责通过各级商会组织,宣贯并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重点派员参加全市或各包干单位的有序用电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负荷预警。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做好负荷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导广大电力用户适时安排生产、经营或生活。当预计将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及时通知各包干单位,并由各包干单位负责及时通知到各有关企业。建立专门联络通道,加强有序用电信息的联系与沟通。

   (二)重视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工作和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要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扬宣传,对影响我市有序用电工作开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要积极报道市有序用电监督组明查暗访情况。

   (三)推广负控技术。市供电局要根据各包干单位的要求,加快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检测进度,在5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要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设置用电负荷,并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切实提高使用效果。凡无正当理由拒装、擅自拆除负控装置以及干扰负控装置正常运行的,查实后一律不供电。

   (四)强化政策支持。为鼓励地方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满负荷均衡发电,由市财政按其上网电量给予一定补贴。对企业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购入的自备发电设备,市财政按其发电容量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贸局会同财政局、供电局另行制定)

   (五)保障燃料供应。全市各石油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柴油等货源,力保各单位自发电设备的用油需求。

   (六)加强用户侧管理。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分级响应预案加大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的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公共建筑制冷空调最低设置温度不低于26℃。

   (七)推动节约用电。迎峰度夏期间,通过新闻媒体以及中小学生暑期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错避峰工作的宣传度、响应度。开展“倡导科学用电,营造节能社会”主题活动,进一步取得全社会对错避峰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

   (八)落实安全措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交通通讯、生产易燃易爆的特殊企业以及其他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落实应急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公安等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九)加大查处力度。对有序用电工作开展不力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电力用户,给予停电一周的处罚;送电后仍不执行有序用电相关安排的,则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停止供电,同时不得申请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加强对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务办公楼的检查,对不采取节电措施、浪费能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健全工作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包干单位在各条综合线路中全面推行“线管会”制度。完善有序用电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健全有序用电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有序用电督查、违规用电处罚等办法,制订有序用电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内控制度,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一)明确连续性生产企业的限负指标。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熔体直纺、玻璃纤维因技术原因不能停产的连续性生产企业制定限负指标。连续性生产企业应根据责任书签订的指标,按“四定”原则,分别确定本集团企业及相关企业的具体限电指标、限电方式、限电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增强行政执行力。建立行政约谈制度,对不切实履行有序用电责任的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进行行政约谈,并通过媒体公示。

   五、分级响应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制定分级响应预案。

   (一)A级响应  

   当用电负荷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二高一低”企业(具体名单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包干单位)的用电负荷原则上以包干区为单位在5月10日的用电基数上下降30%(具体限电方式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分别确定)。

   4.对全市除执行错避峰和连续性生产的其他企业,实行每周“放五控二”轮休方案。

   5.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负荷缺口情况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限电(先限专线轮休序位表,再限综合线轮休序位表)。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二高一低”企业的用电负荷原则上以包干区为单位在5月10日的用电基数上下降45%(具体限电方式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分别确定)。

   4.对全市除执行错避峰和连续性生产的其他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 轮休方案。

   5.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6.所有广告灯、“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大型市场用电负荷在5月10日基础上下降10%;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7.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负荷缺口情况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限电(先限专线轮休序位表,再限综合线轮休序位表)。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二高一低”企业的用电负荷原则上以包干区为单位在5月10日的用电基数上下降65%(具体限电方式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分别确定)。

   4.对全市除执行错避峰和连续性生产的其他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

   5.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6.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7.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负荷缺口情况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限电(先限专线轮休序位表,再限综合线轮休序位表)。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二高一低”企业用电负荷原则上以包干区为单位在5月10日的用电基数上下降80%(具体限电方式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分别确定)。

   4.对全市除执行错避峰和连续性生产的其他企业,实行每周“放二控五”轮休方案。

   5.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6.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除安保路灯外的其他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7.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负荷缺口情况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限电(先限专线轮休序位表,再限综合线轮休序位表)。

   (五)E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超过40万千瓦,由市政府专门制定相应应急方案。

   六、附则

   (一)A、B、C、D级响应分别表示供电缺口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其预警信号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二)当实施E级响应后仍严重缺电或超供电能力需紧急限负以及电网发生事故时,启用2011年桐乡电网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

   (三)在迎峰度夏期间,各工业企业均要安排15天时间进行集中检修,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包干单位排定并上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各企业集中检修期间可按报装总容量的10%保留必要的保安和生活用电容量,其他时间则继续执行有序用电分级响应预案。

   (四)各包干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本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并在本方案下发后15天内上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各包干单位所辖供电线路清单

   2.2011年市级有序用电错避峰安排计划表

   3.2011年各包干单位可用负荷比例分配表

附件:桐政办发[2011]6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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