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14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2011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桐政发〔2011〕58号)和《中共桐乡市委 桐乡市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桐委〔2011〕1号),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促进集聚集约发展,打造服务业发展新平台,培育服务业限上企业,加快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全市服务业总量规模,提升发展水平。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和扶持政策
1.研究制订 “十二五”桐乡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桐乡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
2.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
3.制订出台桐乡市振东市场集聚区政策操作办法,优化支持政策,做大做强振东市场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
参与部门:开发区、振东新区
4.研究制订2011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政策实施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
5.研究制订2011年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外经贸局
(二)加快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
6.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
启动乌镇国际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优化功能布局,加快健康产业园项目推进,加强区内旅游环境整治、秩序维护和行政执法。研究制订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开发专项规划,进一步推进桂花村的开发建设。启动沪杭高铁桐乡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及沿线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等设施建设。
加强桐乡旅游整体宣传,提升“风雅桐乡,水墨乌镇”品牌形象;举行“风雅桐乡,走进海西”和“衣柜桐乡,购物天堂”两场旅游专场推介会;组织旅游企业积极参加省、嘉兴市组织的旅游促销活动;丰富旅游商品,积极拓展旅游购物市场。推进振石大酒店、乌镇枕河度假酒店、奥群大酒店等创星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与部门: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局(体育局)、城管执法局、民宗局、工商局、振东新区、高桥新区、乌管委、石管委
7.壮大专业市场综合实力。
加强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推进市场错位、有序发展,注重市场长期培育与繁荣,有效控制市场不分割销售比例。重点提升濮院羊毛衫市场、崇福皮毛皮草市场功能,加强振东市场区的建设和培育,积极开发市场网上交易平台,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加快濮院童装城、振东汽车商贸城、红星美凯龙二期等市场项目建设,洲泉小商品市场、开发区新能源市场投入使用。加强市场品牌建设力度,深化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市场与旅游的整体宣传,进一步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旅游局、审批中心、工商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管委、崇管委
8.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物流项目建设。启动梧桐综合物流园规划选址工作,加快推进洲泉物流中心、崇福物流中心的招商和建设,实施宇石物流甩挂运输迁建项目,振东物流园区项目投入使用。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为物流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进一步推进物流市场有序开放,开展城区物流专项整治,引导货物装卸进场经营,规范货运车辆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交通局
参与部门:法制办、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9.繁荣商贸流通业。
加快市区中心商务区形象提升,中虹商业广场、中央商务大厦、宏望大厦等项目基本竣工,庆北商贸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年内引进品牌汽车4S店2家。
牵头单位:市经贸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局
10.稳步推进房地产业。
调整和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市区“退二进三”步伐;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
11.优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出台实施桐乡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濮院毛衫320创意设计之都二期投入使用,崇福皮草创意设计中心吸引企业不少于10家,支持发展网上企业经营,年内引进品牌连锁影院1家。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濮管委、崇管委
12.做大服务外包产业。
着力推进服务外包园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境内外服务外包对接活动,提高我市企业的接包能力,力争年内新增服务外包企业3家。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13.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大力提高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科技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为“5+2”平台共性产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技术对接、科技创新项目引进等服务;全面启动科技创业园区建设,加快科创中心二期建设;年内新增省级科技研发中心2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高桥新区
14.积极推进总部商务经济。
依托毛衫、皮草等块状特色经济,积极促进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总部研发、贸易型总部企业;加大振东新区、高桥新区等区块总部企业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总部企业和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机构,推进商务楼宇建设,商会大厦投入使用。发挥会展中心作用,积极拓展会议商务。规范发展商务中介,加大会计、咨询、法律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积极引进外地知名的中介机构。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外经贸局、振东新区、高桥新区
15.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引进市外金融机构不少于2家。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
参与部门:银监办
(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6.加快出台桐乡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研究制订桐乡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濮院毛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争取列入嘉兴市服务集聚示范区,乌镇国际旅游区争取列入省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开发区、振东新区、高桥新区、濮管委、乌管委、崇管委
(四)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17.编制实施2011年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36项,年度计划总投资33亿元,力争列入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2~3项。加强项目管理、跟踪、服务和督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的目标。
加强项目储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项目挖掘、策划,丰富服务业项目发展储备库,年内新增储备项目不少于15个。
加强招商选资,采取推介会、蹲点招商、以外引外等途径和方式,切实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项目的引进力度,确保全年引进服务业市外内资20.25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外经贸局
(五)培育服务业企业和品牌
18.实施服务业企业壮大提升工程,推进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积极开展全市服务业企业50强评比活动。
深化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加强已经实施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继续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将设计、研发、物流、营销等分离成立服务业企业,年内新增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5家。
实施“个转企”工程,加强“个转企”推进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全市推进“个转企”的行动计划,切实壮大服务业企业数量和规模,年内力争完成“个转企”100家;积极培育服务业品牌,年内新增省级以上服务品牌3个。
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加大服务业企业的并购重组,重点突出商贸物流、科技信息、餐饮娱乐等行业的限上企业培育,年内新增限上企业80家。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统计局、质监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组织领导
19.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好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镇街道服务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构,配足配强服务业工作人员,梧桐、乌镇、濮院、崇福、洲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努力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外经贸局、统计局、旅游局、国税局、工商局
(二)健全服务业考核机制
20.研究制订2011年桐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加强服务业考核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
(三)推进服务业人才培养
21.创新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培养机制,建立有利于吸引物流、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分配使用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社保局)
(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分析
22.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业统计方式方法,加强统计运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五)营造服务业发展氛围
23.组织召开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宣传部、人事局、统计局
24.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与部门: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台、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