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桐消安委办〔2017〕21号),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河山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河山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5号)精神,深刻吸取台州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公安部、省厅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浙消安委办〔2017〕1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嘉政办发〔2017〕10号)、嘉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嘉消安委办〔2017〕11号)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桐消安委办〔2017〕21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要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工作内容
(一)镇经发中心、安监、文教、卫生、民宗、民政、司法、城建、交管、文体、计生、市场监管、旅委等部门,要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积极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开展以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全力推广“智慧用电”监控系统应用。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李锋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委员沈伟强、派出所所长朱跃龙、人武部长陈讯为副组长,相关站、所、队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派出所。牵头组织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为相关站、所、队提供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业务指导,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指导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二)安监站。组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三)经发中心。组织民爆物品行业生产和经销环节、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四)文卫办。组织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五)民宗办。组织寺院、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六)民政办。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七)城建办。组织建筑施工领域和城镇燃气管线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八)交管站。组织车站、码头、交通运输工具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九)文体站。组织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场所、图书馆等文化市场、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十)计生办。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十一)市场监管所。组织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十二)旅委办。组织旅游景区、旅游景点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相关站、所、队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漏洞和不足,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各级网格人员、单位负责人、出租房房东等,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动员部署到位,明确排查整治目标任务。
(二)全面排查隐患。各相关站、所、队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抽查、专业检查、网格排查等形式全面排查突出火灾隐患。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控室是否保持24小时值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单位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培训演练等问题。公安派出所要发挥专业优势,组织相关站、所、队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明确排查内容和整改技术要求,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要在广泛动员发动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单位对照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列出隐患清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建立火灾隐患清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深入推进整治。要全面推进住出租房、“多合一”场所、电气火灾防范、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广“智慧用电”应用,建立示范点。要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场所)立即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组织联合执法,加大督改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予以挂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要落实督办职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和管控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久拖不改的突出火灾隐患,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单位(场所)整改到位、管控到位。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社区、农村、居民家庭,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指导单位(场所)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的培训,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五)规范日常管理。相关站、所、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和消防安全风险点,积极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场所)按照标准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定期调度机制,组织开展本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部署针对性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控,重点督促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制度,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各有关站、所、队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学校、幼儿园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楼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四、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五、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定期清洗食堂油烟管道。
六、电气线路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楼是否存在使用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七、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八、学校(幼儿园)每年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中小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不少于2个课时,高等学校每学年是否举办不少于1次消防讲座。
九、是否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训练,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社会福利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