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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泉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开展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防控优先”理念,从即日起至9月底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老旧小区、企业厂房、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出租房、危化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领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地毯式安全检查,绝不允许有盲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强化社会联动,坚持条块结合的排查整治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并实行逐级层报制度,各级领导都要签字背书,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排查出的隐患,要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责任单位自行落实整改。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以居住出租房、企业及“三合一”集中区域、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化纤、皮鞋、纺织等专业市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型场所、高层建筑等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主要指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内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二)企业及“三合一”集中区域。主要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
(三)老旧房屋集中区域。主要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堆放杂物、防火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灭火系统选型不匹配等隐患问题。
(五)专业市场。主要指用于皮革、鞋业、化纤等集中交易的场所,重点整治可燃物品堆放杂乱、防火分隔设施随意拆除、安全出口违规封堵等隐患问题。
(六)人员密集型场所。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整治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章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
(七)高层建筑。七必查、四清理,即必查外保温材料是否覆盖完整、必查防火封堵是否到位、必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保、必查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必查疏散通道和安全楼梯是否堆放杂物、必查消防应急用电是否保障、必查微型消防站是否能够出动,清理厨房油烟道、清理疏散通道和安全楼梯堆放物品、清理阳台堆放易燃可燃物、清理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杂物。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以上七类场所整治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0日)。
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部署落实各级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11日至7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作为此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细分排查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逐一开展隐患排查,并填写排查记录表,做好签字背书和存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册,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派出所挂牌整治,汇总后报镇消安办备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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