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民宿治安消防管理,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市十六届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适当放宽全市民宿规模界定标准,并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放宽全市民宿规模界定标准
(一)所在房屋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与其他房屋完全物理分隔的,可视为单栋房屋。
(二)所在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
(三)所在房屋内客房等房间总数不得超过20间(不含本数)。
二、相应提高全市民宿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一)所在房屋应为合法建筑,且不存在擅自违章搭建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