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各行政村:
为减少辖区出租房合用场所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消除火灾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居住出租房整体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桐政法〔2015〕23号)《桐乡市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桐消安委〔2016〕2号)《关于开展全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和(桐公〔2017〕18号)桐乡市公安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区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抓影响居住出租房“多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区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行动,力争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攻坚,使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确保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本次行动有序开展,成立区内居住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领导组和行动工作组,整治领导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屠建忠任组长,开发区副主任钟湘铭任执行组长,开发区副主任朱振宇、蓝亚民、陈建松和委员朱炳潮任副主组,成员包括区内各科室(部门)和村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消防工作站站长谢亚峰任公室主任,综治中心、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和市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消防站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的实施推进和整改措施的技术指导;派出所具体负责整治行动中各环节相关执法措施的落实;综治中心协调各村负责整治数据的整理、统计、录入、存档。各村按各自属地管理的区域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开展实施。各村主要负责人落实人员包户到人,根据整治重点与要求逐一开展整治,做到不留死角,实时跟踪落实,做到环节闭关。各成员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能,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三)强化执法措施。在整治过程中,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敢于动真碰硬,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灵活运用和履行各自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进行强力整治,对涉及不接受整治措施且拒不配合整改安全隐患的房东、业主,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擅自拆除封条使用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整治领导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对因工作推进开展不力或整治整改不到位,将相关人员实施约谈或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广泛宣传,引导居民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整治行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整治重点与要求
(一)、对生产、储存在二楼及以上的场所,要求全部搬迁至底楼或关闭(生产、储存场所:只要有生产机器、设备或有一定量的易燃物品,像羊毛衫加工的后道工序,验片、整烫等)。
(二)、底层生产、储存、经营区域与楼梯间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实体墙进行隔离。要求在前期整治中,对未采用实体墙物理隔离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全部整改,实施实体墙隔离。
(三)、建筑出租居住区域内(含底楼),房间与房间之间不能使用石膏板或三夹板等易燃、难燃材料作隔离。要求用实体墙进行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