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镇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崇尚道德的文明新风尚,为全面创建省级文明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最美崇福人”——“崇文奖”、“崇德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通过发掘“最美”人物典型,推出一批在当年度高考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以这些“最美崇福人”为榜样标杆,在全社会中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城市精气神,为全面建设品质小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奖项设置
本次“最美崇福人”评选设“崇文奖”、“崇德奖”两个奖项,其中“崇德奖”分设“孝老爱亲模范”、“敬业奉献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及“见义勇为模范”等五项。获奖者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三、评选资格和标准
(一)“最美崇福人”——“崇文奖”评选资格及标准: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当年度高考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此系列人物由镇教委推荐为主。
(二)“最美崇福人”——“崇德奖”评选资格及标准:
1.凡具有崇福户籍或在崇福工作的公民,均可推荐申报。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获得过“崇德奖”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2.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此系列人物由各村、社区推荐为主。
(2)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努力奉献、开拓前进、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全国、全省或全市一流成绩;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此系列人物由企事业单位及各村、社区推荐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