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完善河长制度,巩固和发展清理整治“三河”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治水工作,顺利完成剿劣“百日攻坚”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细化职责分工
镇级、村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担负起包干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河长联系部门(科室)要积极协助河长全面掌握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状况。镇治水办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设立举报受理电话,落实督查督办要求,全力推进“河长制”实施。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河道的日常保洁巡查,持续跟踪“劣V类”水河道的治理,河长要全面掌握治理情况,做好记录反馈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内容
